安徽组成联合调查组 彻查滁河水体污染事件

5月23日,长江下游左岸一级支流滁河南京浦口段出现大量死鱼死虾

安徽省政府、省纪委监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滁河水体污染事件进行彻查。初步查明:

5月7日,全椒县富信石油助剂有限公司原料仓库发生火灾,造成甘油、糖蜜和危化品粗甲醇等混合物经地表径流进入附近的沟渠和管网。全椒县通过筑坝截污抽排等措施,将部分外泄污染物集中收集存放处理。

5月11日,全椒县发生约50毫米降雨,致使尚未清理的残留在沟渠和管网中的污水经花园水库进入襄河。

5月22日,全椒县未经科学论证,盲目决策,以保障城镇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和沿滁河地区农业用水为由,安排驷马山管理处从长江提水,并将襄河口闸开闸放水,致使滁河部分河段水体浑浊、黑臭、溶解氧下降、鱼虾大量死亡。

昨天(28日),安徽省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污染治理和追责问责工作。

会议指出,这起滁河水质污染事件,是一起重大的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后果十分严重,性质十分恶劣。此次污染事件的原因并不复杂,但处置过程拖延拖沓,造成严重后果。此次事件本可避免,但一些干部在处置过程中心存侥幸、乱作为,面对问题遮遮掩掩,总想蒙混过关,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个别干部面对媒体采访时信口开河,造成不良影响。这起事件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作风不严不实,程序意识、法治意识淡薄。要深刻汲取这次污染事件的教训,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真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评估事件过程,把水体污染治理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会议强调:

要加强分析研判,制定科学方案,抓紧妥善处置涉事企业厂区内受污染土壤、附近沟渠底泥以及下游池塘内暂存污水,确保在主汛期来临前处理完毕。

要在涉事企业下游沟渠及有关河道内构筑拦截坝,坚决防止河水冲刷河道内残存污染物,坚决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要彻查事件全过程,理清属地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责任,绝不掩盖真相、绝不推卸责任。

要依据干部管理权限,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失职渎职干部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

会议要求,要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对全省化学品特别是危化品等进行持续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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