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水浒,写尽两个江湖  ——读《水浒传》有感|初中组二等奖

第四届南方周末“阅读新火种”中学生读后感征文活动

奖项:初中组二等奖

作者:孙阅晨

学校:大连市嘉汇中学虎滩校区

指导老师: 李伟

    水浒写了什么?写了英雄豪气,写了陌路归途,记下江湖,染上红尘,追忆最初侠肝义胆的人,叹息最终遁入空门的神,感慨死于刀剑的将士,又刻上最终获得胜利的君,而不是那些逝去的臣。施耐庵笔下的水浒写尽了过去的北宋江湖,也演尽了未来的明末春秋,莽莽乱世,又出了多少杀人的狼?救世的侠呢?

    侠,提刀杀进江湖

    鲁达,一条好汉。不同于新丰美酒斗十千的咸阳游侠,不同于推刃报王孙的少侠,鲁提辖的侠义少了年少轻狂,少了胡琴琵琶,他的侠义从滚滚红尘中来,多有老道的气息,打死郑屠后荒称其诈死。为了教训强抢民女的周通,夜入销金帐,醉打小霸王。拿起戒刀的那一刻,他从未想过退路,默念佛号,一转眼,早已转战江湖。他拿起的也并非只是那戒刀,还有热血男儿的那颗赤子之心。乱世中的他,侠的光晕,如此耀眼。

    开门迎闯王出门不纳粮的口号响彻中原大地,李自成杀了福王后又开仓放粮。当他放下吏刀穿上义袍,手持长枪时,以侠之名,杀穿半个明朝。

    狼,自甘堕入江湖。

    北宋末年,流民四起。北方有西夏和大辽,南面有方腊和赋税高高的朝堂,有多少人背井离乡,最后落得个不知下场?有多少人上山剪径,成了贼寇的帮凶?李逵杀死了小衙内,武松血洗了鸳鸯楼,他们都有侠的一面,但在时代的大磨盘下,又宁愿化作一头头嗜血的狼,最后一步步卷入江湖的风云漩涡。

    明末也是如此。明朝的破窗残烛中尽是地震,冰雹,大旱。人吃人,男人被称作添把柴,女人被称作赛羊肉,易子而食。甚至想要自杀,却没有一根好绳子。各地藩王竟然以吃人肉为乐,戏称为菜人。部分农民军甚至将人肉作为军粮,他们,俨然成为了吃人的狼,他们迷失了,便不愿起来了。

    水浒的江湖早已远去,但侠义却永不停息。赵佶的宋有侠,朱由检的明也有侠。每逢乱世,谁又不会去设想一个救黎民于水火,兴大义于山河的侠呢?侠的结局可能凌乱不堪,可是人们一直在寻找侠,追逐侠,成为侠,到底是什么吸引了万千生灵?

    是那一抹壮志,是那一点恢弘。

    是乱世众生的夙愿,是万千人心中的道!

是快意,是豪情,是一束光。

    王朝可去,侠义不老,江湖不尽。

    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一个侠,同时也都有可能成为一条狼,但最终都得入江湖。

    何去何从呢?

做自己人生的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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