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餐饮店实现“拍黄瓜自由”:监管就应该符合实际
监管的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不是线性的。在一定的范围内,监管的加强,会大幅度增加食品安全,但是其边际效用是递减的,当监管力度增加到一定的程度后,投入巨大的监管成本,而能获得的安全收益极为有限。成本的增加,远大于获益。
责任编辑:陈斌
新修订的《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元旦起生效。该办法允许对还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临时备案管理,而这次修订,将简单制售的冷食类食品纳入了小型餐饮店的可经营范围。“拍黄瓜”终于不再需要专间配制,路边小店小摊从此可以合法售卖凉拌蔬菜、水果拼盘了。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餐饮经营者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在过去,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非常严格,尤其是要从事冷食类食品的制售,要求堪称严苛。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1年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进行凉菜配制应设置专间。而专间要求与其他区域隔离,门、窗闭合严密,门能自动关闭,窗户为封闭式,还要设置空气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和独立的空调设施。
这样的要求,很多小型餐饮店几乎不可能实现。于是,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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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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