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住”的重庆“灯泡贪官”被判14年

号称“灯泡局长”的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长冉崇华,暗地收下行贿人的豪装住房后,明里却与行贿人签订租房协议,还到处叫穷。4月29日,因受贿288万元、滥用职权,冉崇华被一审法院判刑十四年,被并处没收财产90万元,赃款252万余元予以追缴;其妻龚良琼因共同受贿被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号称“灯泡局长”的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长冉崇华,暗地收下行贿人的豪装住房后,明里却与行贿人签订租房协议,还到处叫穷。4月29日,因受贿288万元、滥用职权,冉崇华被一审法院判刑十四年,被并处没收财产90万元,赃款252万余元予以追缴;其妻龚良琼因共同受贿被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