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神病”再成舆论焦点:强制送诊住院必须严守法定程序

两起事件的真相仍然有待调查与公布,关键在于强制送诊、强制住院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是否符合专业标准。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并向社会大众公布真相。而在呼吁恪守职业伦理与法定程序之外,公检法机关还应对查实的“被精神病”案件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惩,如此方可以法律的威慑力来压住人性之恶,保障正常人与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两起“强制送精神病院”事件先后登上热搜,“被精神病”问题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2025年4月初,安徽淮南市一男子在网上自称是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因公致残职工,因为与单位就伤残津贴标准发生纠纷,于2024年6月被当地公安机关单方面强制关进精神病院、强制检查治疗长达22天,其间被限制自由,禁止家属探望和接出院。

4月7日,澎湃新闻又报道,天津的胡女士在婚恋时发现男友王某已婚有子,遂在王某老家安徽芜湖无为市向警方报案。但在一次胡女士赴无为做笔录后回京路上,无为市警方将其带回芜湖,以流浪人员名义将其送进精神病医院关了6天。当地权威部门回应称,将胡女士送到精神病院是出于对她的“安全考虑”。

两起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也让“被精神病”这一议题重新推到公众视线。事实上,过去几年类似的议题就曾反复出现,诸如“夫妻互送精神病院”“千万富翁被儿子送进精神病院”等。这些案例里,存在“被精神病”的情况,也有强制送诊与强制医疗的法定程序问题。也就是说,这个议题既有医学问题,也有法律问题。

在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出台前,“被精神病”现象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客观上也推动了相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校对:吴依兰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