姗姗来迟的2万元新冠保险金

北京市通州区法院认定保单合法有效,保险公司负有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义务。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中国消费者协会曾点名,新冠保险“宣传容易赔付难”、为拒赔玩“文字游戏”,有保险公司通过下架产品、理赔员失联、客服电话不通等方式故意逃避赔付责任。

“如果严格按照保险合同来,保险公司的理赔碰到比较大的压力。”徐昱琛曾为某产品做过测算,保险公司可能要赔付5亿元。

责任编辑:谭畅

中消协点名,新冠保险理赔难。(谭畅使用AI生成图)

中消协点名,新冠保险理赔难。(谭畅使用AI生成图)

2025年2月7日,首次确诊新冠肺炎轻型787天后,朱阳(化名)终于收到一份判决书。判决书中,法院支持了他要求保险公司给付“新冠保险”确诊保险金的诉请。

2022年3月,朱阳购买了一份“新冠保险”。依据相关保单,在保险期间,一旦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含变异型号)的,保险公司需给付2万元的确诊保险金。

同年12月13日,朱阳经北京一家三级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轻型。他回忆,此后,他试图多方联系保险公司理赔,却没能获得保险金。2023年,他向北京市通州区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了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等一系列诉求。两年后,他最终胜诉,并收到了姗姗来迟的保险金。

事实上,自2022年底以来,“新冠保险理赔难”的话题就曾被热议,一系列“新冠保险”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的合同纠纷也陆续出现。

精算师徐昱琛表示,就国内情况来看,此前部分新冠保险类产品风险较大,在设计时可能“没有充分考虑到病毒变异和传染的群体风险”。如严格按照保险合同赔付,理赔会有较大压力,一些公司或会采用各种理由拒赔,降低成本。

“至少打了几十个电话”

35岁的朱阳供职于北京的一家媒体,此前一直有买保险的习惯,“我觉得保险是一个抗风险工具,人人都应该有,只是不同阶段,购买不同险种的优先级不一样。”在他的印象里,2021年,他就买过新冠险,只不过在保险期内没有感染或被隔离,因而也没有申请理赔。

2022年,朱阳再次花费69元,通过支付宝为自己购买了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太平财险)的“新冠保险·隔离津贴版”保险产品,保险期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朱阳记得,当时有很多同类型产品,自己看中的,是前述保险的赔付项众多,其保障内容包括 “新型冠状病毒身故全残保障金额10万元”“新冠集中隔离津贴2800元”等。判决书显示,根据该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新冠确诊保额为2万元,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出现症状或体征,经医疗机构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确诊保险金。给付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同年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一周内,朱阳出现发烧、全身酸痛、“刀片嗓”等症状。他自测抗原,结果是两道杠,阳了。

他开始尝试向太平财险理赔。然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校对:吴依兰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