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名誉权案胜诉:不能让“构陷式维权”无本万利
此次胖东来胜诉标志着对类似“构陷式维权”“造假式维权”的严惩。“赔偿40万元”足以让构陷者找不到足够的套利空间,从而震慑他们远离这个一本万利乃至无本万利的“赛道”,让更多的心存不轨者知进退。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胖东来集团诉某消费者的名誉权案有了结果。5月28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社媒账号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偿胖东来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暂不考虑上诉。
根据法院查明信息,2025年1月30日(农历大年初二),段某向胖东来反馈其从胖东来生活广场店购买的女士红色内裤出现掉色、穿后过敏等现象。2月2-3日胖东来工作人员与段某沟通、协商、致歉,并陪同其就医检查,并支付了一千多元医疗费。胖东来还下架了相关商品。
2月4日,段某在社交账号发布了视频,质疑胖东来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随后,胖东来下架更多相关深色衣物,并将部分商品送检,花费检测费用14万多元。检测结果显示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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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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