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患者隐私权,应让位于配偶身体健康权

鉴于艾滋病以及其他严重传染病的传染性及危害性,首要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设计,会严重侵害其配偶/性伴侣的身体健康权,应当考虑在婚姻登记时,强制双方向彼此披露健康状况。

责任编辑:辛省志

艾滋病患者(包括HIV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隐私权和其配偶/性伴侣的健康权哪个更重要,再度成为舆论焦点。

据大象新闻报道,近日一名自称妇产科主治医生的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一名女性在婚检中被查出HIV阳性,其要求对未婚夫保密。医生在尊重患者隐私的前提下,按照规定上报了疾控中心。结果,男方不幸感染艾滋病毒,愤怒之下,他将医生投诉至卫健委,导致医生被停职。

这名医生还举了另一个案例,一年前也有一名女性婚检查出携带HIV,上报疾控中心之后,医生告诉了其配偶,结果两人没结婚,当事女子一直投诉医生并获成功,医生被停职三个月,后来辞职。

这名医生认为,面对类似的问题,医生面临左右为难的窘境,婚检“就是坑医生”。这确实是很多医生面临的棘手问题。也因此,这篇发文迅速登上热搜,不少医生现身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生负有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不得将患者病情告知他人。如果泄露患者隐私,医师可能被罚款,情节严重的会被暂停执业甚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尤其是对艾滋病患者的隐私保密,《艾滋病防治条例》更有明确要求。

然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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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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