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盲犬进博物馆”:服务好视障人士,相关法律法规还需细化

此次“博物馆拒绝导盲犬”的新闻事件,有助于让全社会深入思考“如何更好地帮助视障人士”的大哉问,探讨导盲犬的功能、用途、利益与性价比,集中社会资源优先为视障人士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列明导盲犬的具体使用场景与携带进入的必要性,并以替代性方案如专人服务与技术迭代更好地服务盲人。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一条“陕西历史博物馆拒绝导盲犬”的新闻在社交媒体上引发极大关注。据大风新闻报道,一位温州视障人士“明亮”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他想带着导盲犬去陕西历史博物馆参观,为方便工作人员安排便提前打电话沟通,但得到的回应是导盲犬不得入内。当晚“明亮”更新视频表示,工作人员曾提出“志愿者引领其参观”的方案,但他表示需要导盲犬引领才能从酒店到博物馆。

视频引起极大的争议。有网友认为应当保障导盲犬入馆的权利,拒绝导盲犬入内剥夺了视障人士参观博物馆的权利,违反了相关法规。鉴于这一事件引起了极大关注,也有很多争议,有必要正本清源,从法律源头寻找答案。

毫无疑问,包括视障人士在内的残疾人,都应该像正常人一样享有参观博物馆等各种权利。社会也应该尽可能为他们提供便利。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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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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