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经管”现形记:“拉大旗作虎皮”的机构该严查
盗用大学名头的私人“研修班”“游学班”危害不可小觑,不仅涉嫌侵权也涉嫌诈骗,让高校与学员都受其害,获利的仅是私人腰包。相关高校有必要行动起来维权,捍卫自身的财产权与名誉权,不给欺世盗名之徒提供场地与便利条件,堵住幸进之徒的“生财之道”,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一则“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曹玉磊”的新闻引发外界关注。6月23日,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发表声明,“个别社会人员”自称的“清大经管学院院长”“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为虚假身份,请公众注意辨别。如发现任何违法行为,公众可向公安机关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相关侵权行为,学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等权利。
而在清华经管学院发布声明之后,当事人曹玉磊6月23日对《南方都市报》表示,“我都没有说,怎么是假冒呢?”他宣称自己从未在清华大学就学,2013年创立“清大经管”品牌,也并非想要“蹭”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的名字。曹玉磊还表示,希望相关文章赶快撤掉,“别影响我生活和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清大经管”业务广泛,从面向公司高管的研学班、研修班,到面向青少年的游学等等,收费几千元至十几万元不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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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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