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薅”消费券的代价:获利675元,刑期8个月
“在这类案件中,认定诈骗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虚构交易。”
套现13500元,获利675元。为此,他付出的代价是,被判处诈骗罪、刑期8个月。
有些地方发放的消费券被不法分子抢走80%以上。
每一张券,黄牛至少可以从中赚取15元。
责任编辑:张玥

18份消费券相关的法律文书,当事人皆因诈骗罪获刑。视觉中国/图
“薅羊毛”的手正不断伸向地方政府发放的消费券,而这可能涉嫌犯罪,代价巨大。
2025年5月底,上海松江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消费券骗补案,涉案金额13万元,当事人获刑三年。3月,广东江门公布了全市首例涉消费券的诈骗案件,三人合作,两个月间,套现消费券近百万元,三人中,最长获刑十一年,最短六年。
一些地方政府也注意到其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要求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售,呼吁消费者与企业坚决抵制消费券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明令禁止之下,谁在铤而走险“薅羊毛”?
在裁判文书网上,以“消费券、刑事案由”为关键词,从2024年1月开始,截至2025年6月,南方周末记者提取了18份相关法律文书,当事人皆因诈骗罪获刑。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秀丽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该类案件中,认定诈骗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虚构交易。
梳理判决书会发现,很多涉案人都是餐饮店、酒店等商户的老板或员工,收集消费券后,在没有消费行为发生的情况下,核销骗补;也有个别人,无固定职业,为套取补贴,虚构商户,虚构交易。
这些案件并不隐秘,大多在几个月内就浮出水面,破获时间最长的不过一年多。有一起,在刷单当天,就被商务局发现异常;还有一起,因合作双方产生利益冲突,事发第二天,一方报警,事件曝光。
18份判决书中,套现金额在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获利金额有的几百元,有的几十万元。
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张玉霞对南方周末记者解释,这类案件在量刑时,以骗取政府消费券补贴金额为准,即套现金额。根据国家相关司法解释,3000元是诈骗罪的起刑点,各地的起刑点会有所差别。
令人唏嘘的是,其中一个当事人,套现13500元,最终获利675元。为此,他付出的代价是:被判诈骗罪,刑期8个月。
不消费、只刷钱,涉嫌诈骗
河南安阳4个“00后”男生,发现了“薅”消费券的商机,但还“没来得及分成”,就被商务局调查了。
2023年4月30日至5月5日,安阳市文峰区商务局为促进消费,制定了“惠享五一”活动,消费者在指定商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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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