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问】建议废除烟草专卖制度

烟草公司凭着自己的买方垄断地位,尽量压价好了,烟叶价格一压低,事实上就相当于烟叶特产税几乎全由烟农来承担了。

烟草专卖制度一实施,烟价肯定高,烟价高,消费者利益就受到损害

1997年7月3日,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正式标志着我国开始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烟草专卖制度。这一制度的最初实行,是为了效仿国外,在我国建立起烟草买卖的规范化市场。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成为了《控烟公约》签约国中唯一仍在实行此项制度的国家。

2009年5月21日,广东商学院教师邹方斌撰文,指出烟草专卖制度的种种弊端,并建议废除烟草专卖制度。应该怎样看待烟草专卖制度?该制度对我国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是否到了该寿终正寝的时候?就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邹方斌先生。

受访人 邹方斌

实习记者 李少卿

1.就你了解,我国最初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邹方斌:“烟草专卖”主要有两个立法目的,一是“要维护消费者利益”;二是要保证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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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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