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错把冯京当马凉”,为何媒体报道后才纠错?
要解决“同名同姓稀里糊涂成了被告”的问题,从程序上消灭这个风险敞口,需要利用生物识别信息、身份证号与社会信用代码等唯一性的标记,加强对“明确的被告”的审查程序验证。
责任编辑:辛省志
因为同名同姓而被法院冻结银行账户的事又出一例。
据澎湃新闻2025年7月16日报道,2024年8月,吉林省德惠市太平村村民王喜民(以下简称“德惠王喜民”)突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可用余额显示为-598万余元。原来他成了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的被告,被司法冻结600万元。但他从未去过哈密。几经周折之后德惠王喜民才得知,同名同姓的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男子王喜民(以下简称“通化王喜民”)涉入一起民事诉讼,伊州区法院“错把冯京当马凉”,冻结了德惠王喜民的银行账户。德惠王喜民不断向伊州区法院等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直到2025年7月15日,哈密中院开庭审理这起民事诉讼,原告才在庭审中指认了“此王喜民非彼王喜民”。7月16日,澎湃新闻报道发出几个小时后,德惠王喜民的银行账户终于被解冻。
“因同名同姓被法院误伤”的案例并非孤例。2025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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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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