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试水临时仲裁:没有固定机构“撑腰”
机构仲裁就像一个专业机构“按流程办案”,而临时仲裁则更像“请专家上门解决问题”,从仲裁员怎么选、在哪开庭、适用什么规则等,一切由当事人自己协商决定。
一个出乎意料的发现是,和国企相比,民企对临时仲裁表现出更浓厚的兴趣。
律师殷嘉科一度提出,希望法官介入到仲裁程序中进行调解,但遭到拒绝。按照临时仲裁的制度设计,调解与裁决的职责应由仲裁庭独立承担。
发自:海南
责任编辑:钱昊平

海南国际仲裁院副院长陈华君介绍仲裁院相关信息。(南方周末记者陈怡帆|摄)
2025年2月27日一早,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殷嘉科走出海口一家酒店,乘车驶往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的一家浆纸厂。
他此行既非调查取证,也非洽谈合作,而是以海南首例涉外临时仲裁一方代理人的身份,参加庭审。
仲裁庭设在一楼会议室,配有投影仪、麦克风等基础设施,虽然看上去不像传统仲裁庭那样正式,“但这就是临时仲裁的特点——即插即用,灵活应变。”殷嘉科说。
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争议解决方式,仲裁是有争议的当事人共同将争议事项提交第三者居中裁决。与诉讼不同,仲裁更高效、保密,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当事人意思自治,且一裁终局。
自中国建立现代意义的仲裁制度起,开展仲裁活动就必须基于仲裁机构。
简单来说,机构仲裁就像去一个专业机构“按流程办案”,而临时仲裁则更像“请专家上门解决问题”,没有固定机构“撑腰”,从仲裁员怎么选、在哪开庭、适用什么规则等,一切由当事人自己协商决定。
2021年6月10日起施行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临时仲裁的落地带来契机。其中的第十条规定: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就贸易、投资及相关管理活动制定法规(以下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实施。
一项诞生于古罗马时期的法律实践,历经学界与业界的呼吁后,在海南找到了落脚点。2024年,中国首例临时仲裁在海南诞生。
律师的顾虑
海事海商领域,早已与临时仲裁深度结合。
按照海南省仲裁协会会长刘道俊的理解,船只发生碰撞,大多数情况并不影响继续航行,“而这些船大多是运输货物的货轮,时间就是金钱,哪怕多耽误几天,都可能带来巨大的损失。”他对南方周末记者解释,相关的责任和赔偿问题必须尽快处理。
临时仲裁高效、快捷。国际上,超过九成的海事海商纠纷都是通过临时仲裁来解决的。
殷嘉科作为代理人的那起涉外临时仲裁,就与海事海商有关。
2024年年底,殷嘉科作为新加坡A公司的代理人,向海口海事法院洋浦法庭申请对海南B公司名下的全部船舶进行财产保全。原因很简单:A公司曾向B公司供油,但后者拖欠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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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