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劳动关系“买社保”案后续:41名农民起诉乌市政府
原告方律师:2022年实施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对41名参保农民的过往行为不具有约束力。
乌鲁木齐市社保中心:41人以企业职工名义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却不存在劳动关系,参保行为自始无效;停发其养老保险待遇,是保障国家社保基金安全的行为。
责任编辑:谭畅

2025年7月16日,新疆乌鲁木齐,杨德禄等四名原告参加庭审。受访者供图
2025年7月16日,一场农民为了拿到“养老金”,起诉社保中心和市政府的案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开庭。41名来自重庆市合川、永川、大足等区县的农民委托代理律师参与了诉讼,他们要求社保中心恢复发放他们已经停了一年多的养老金。乌鲁木齐市政府、市社保中心则派出代表应诉。
2018-2019年,这些农民曾通过中介,一次性缴纳了11.5万至22.6万元不等的费用,将劳动关系“挂靠”在乌鲁木齐的一家公司,以期到龄后,以城镇退休职工的身份,领取每月约一千元或更多的养老金。但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农民们的退休金被乌鲁木齐社保中心陆续停发,理由是他们假冒公司职工身份、涉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详见南方周末报道《为了多领养老金:上百农民“买社保”,陷入中介生意链》)
无法接受停发结果的41名农民,希望通过行政诉讼争取自己的晚年待遇。
他们中的一些人年轻时同样在城市工作,却因多种原因没能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政策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前,找公司挂靠,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成了这一群体参保领取养老金的潜规则。直到2022年3月实施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明确,用人单位、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按照社会保险法,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罚款。
在代理律师周立太看来,2022年实施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对41名参保农民的过往行为不具有约束力;但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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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