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凹凸不平的井盖,能不能找平?
对于井盖引起的损失,一些国家实行“无过错原则”,即公共设施致害时,只要发生了实际损害,设施的业主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国内采取的是“违法责任原则”,即管理机构有违法行为,才需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辛省志
作为一个驾龄十年的老司机,平时开车最烦一人一物:前者是那些直把马路当成自家庭院,肆无忌惮、施施然过路的人,后者则是忽高忽低、唯恐避之不及的各种各样的井盖。因此,读罢近期《半月谈》刊发的一则关于井盖治理的报道,我深有同感。与此同时,脑中挥之不去的一个念头是:那些凹凸不平的井盖,能否不出现在车轮的正下方?或者至少,能不能找平?
坊间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大多数持不可能的悲观态度。按照其说法,城市规划中,先有各式各样的管道及其衍生品井盖:后者作为预留人工管护检修的出入口而存在,后来才有越修越宽的马路,逐渐将各种井盖也纳入了其“势力范围”。因此,不是非要在马路上埋井盖,而是长宽的马路“鸠占鹊巢”。
应当说这种解释有一定道理,但也只适用于部分情形。其实,各式各样的管道,包括维修入口和道路同步规划、建设的情况相当常见。因此,通过合理规划,统筹管道以及路网建设,避免在马路中间埋井盖,或者说尽量减少单位长度马路上的“井盖含量”,是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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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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