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率先宣告,退出债务高风险省份

债务高风险地区涵盖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和宁夏等12个省份。

高风险省份,会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在建项目视情况缓建或停建。

为获得更多的化债资源,部分债务负担较重的地级市,也希望被纳入高风险名单。

责任编辑:张玥

内蒙古呼和浩特。视觉中国/图

内蒙古呼和浩特。视觉中国/图

“要巩固退出地方债务重点省份成果,指导盟市旗县因地制宜统筹做好化债工作。”2025年7月25日,内蒙古人大官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中写道。

这意味着,内蒙古已经退出债务重点省份,也就是债务高风险地区。这是公开资料中,第一个宣布退出的地区。

根据联合咨信研报,债务高风险地区涵盖12个重点省份: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和宁夏。

除内蒙古外,宁夏此前也表示符合退出债务高风险地区的条件。

据《证券时报》报道,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宁夏财政厅厅长孙志发言时表示,“对照国家标准,宁夏已符合退出债务高风险省份的条件。”前期宁夏已向国务院提出申请,请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委给予支持。

不过目前,并未有公开资料介绍,宁夏是否已经退出债务高风险地区。

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将动态调整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支持打开新的投资空间。

中国财政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曾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退出债务高风险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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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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