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恶势力”案重审,一成员被另案处理却未立案

原一审庭审中,辩护人曾申请被害人作为证人出庭,被一审法院拒绝。但二审法院曾通知6名被害人出庭。二审庭审笔录显示,6名被害人表示自己未被强迫。

与刑法中明确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同,恶势力没有具体的罪名,也没有单独的刑罚适用。那么,一旦被认定为恶势力,会对被告人产生何种影响?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25年7月,一起被称为“迷你恶势力”的案件在辽宁省北票市法院重审一审开庭。(视觉中国|供图)

2025年7月,一起被称为“迷你恶势力”的案件在辽宁省北票市法院重审一审开庭。(视觉中国|供图)

2025年7月,一起被称为“迷你恶势力”的案件在辽宁省北票市法院重审一审开庭,被指控的恶势力团伙由刘振国、张齐、刘雪三人组成,刚好达到认定恶势力的通常最低人数门槛。

案卷显示,1999年至2013年间,三人在辽宁省昌图县借“恶名”之势,阻碍他人收购猪肥膘和猪小肠,并强行以低价从当地屠宰场场主、杀猪户及猪下货贩子处收购猪小肠800000根,强迫交易金额共计1202200元。检方据此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提起公诉。

检方认定三人构成恶势力的主要依据,是他们共同实施了强迫交易行为。但辩方律师对南方周末记者称,张齐与刘雪从未聚在一起过,也没有同时参与任何收购活动。

在这起涉恶势力案中,刘雪被另案处理。2024年8月,二审法院裁定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

两人成行

昌图县位于辽宁省北部,生猪养殖和屠宰加工产业发展较为成熟。因毗邻沈阳,昌图县逐渐成为沈阳重要的猪肉供应地之一。

1999年,猪小肠在当地还不值钱。刘振国发现小肠可提取肝素钠、制作肠衣的商机后,便在昌图县老城镇和亮中桥镇8家屠宰场开启了他的“猪下水”收购生意。

经营模式简单而清晰: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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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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