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吐槽校服质量被拘:消费纠纷,警方岂可“拉偏架”?

在消费维权纠纷发生之后,不仅消费者应当优先通过这些途径维权,经营者也应该先从这些途径解决纠纷。即便是消费者在网上公开指控,“事情闹大”,双方的纠纷解决也理应“桥归桥,路归路”,透过民事纠纷的框架来判定公开指控的真实性,进而要求相关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面对消费维权纠纷,公权力应保持谦抑性,不应贸然“公亲变事主”。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质疑校服质量被拘留”引发关注。2023年12月,因在网上反映儿子学校校服存在质量问题,甘肃庆阳市宁县盘克镇男子邓建国在校服厂商报案后,被警方行政拘留7天。

据澎湃新闻报道,事件始于2023年11月,邓建国认为镇中心小学给儿子发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多方沟通未果之后邓建国于2023年12月在短视频平台上两次发布视频质疑。校服供应商兆春服装厂以“订单被取消”为由,于2023年12月8日报警,要求追究当事人“寻衅滋事”与“散布谣言”的责任。宁县公安局于12月13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当事人“无相关证据情况下发布不实视频,引起网友转发,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决定对其行政拘留七天。当事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之后,2024年12月二审胜诉,庆阳中院确认警方拘留行为违法。

当事人历经一年时间,终于得到了庆阳中院认定警方“程序违法,事实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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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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