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编剧之争,律师们怎么看?

“编剧维权的难点集中在三方面:一是证据获取难,片方掌握最终创作成果和内部记录,编剧处于信息劣势;二是损失认定难,署名权对应的经济损失难以量化,赔偿金额普遍较低;三是行业成本高,公开维权可能导致职业发展受限,部分编剧选择‘忍气吞声’”

责任编辑:杨静茹

《繁花》剧照

《繁花》剧照

2023年12月27日,由王家卫执导、改编自金宇澄同名小说的电视剧《繁花》开播。该剧成为2024年第29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的最大赢家,斩获五项大奖,其中包括最佳中国电视剧和最佳编剧(改编)。

昔日,剧版《繁花》以“迎难而上、改写命运”为故事的宣发点。如今,剧集播出21个月后,一场关于编剧署名的争议让其水花再度迸现,洒落一地泥泞。

早在2023年,青年编剧古二(网名)便在其个人公号“古二新语”上发文,主张自己创作了《繁花》的大量人物和剧本主线,这些贡献引领了电视剧改编的方向,支撑起故事骨架。然而,当时正值该剧热播,风头无两,古二的言论并未获得广泛关注。

2025年八九月间,古二再次发文主张自己为《繁花》做的编剧工作,并指控曾遭到导演等剧组人员“剥削”,创作成果被如今的署名编剧秦雯“独占”;他还陆续公布多条导演与编剧的对话录音佐证自己的论述。其中,一条秦雯与王家卫讨论知名演员陈道明、靳东的录音引爆舆论,此事登上热搜。

公开资料显示,古二,原名程骏年,2008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导表混合班,曾任孟京辉工作室常驻导演。2025年9月23日,“古二新语”账号被屏蔽所有功能,以往的推文均不可见。

9月20日和23日,《繁花》剧组先后两次发布声明回应争议。“经核实,程某某为电视剧《繁花》前期资料收集小组成员”,片尾的“前期责任编辑”署名“完全符合他所担任的工作职责”。声明还表示,古二的说法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录音内容系加工、筛选而来。剧组承诺,近期将公开《繁花》历时三年的前期筹备内容(注:截至发稿的9月29日尚未披露)。署名编剧秦雯则称古二的言论为“诽谤信息”,已委请律师维护其合法权益。

争议仍在发酵,事情尚无定论,但舆论阵营已明显分化。《繁花》视觉总监、知名摄影师鲍德熹,以及导演王晶等人先后表态,力挺剧方,后者表示“攻击巨人,是吸引注意力的最佳方法”,意指古二的目的是博取关注和同情。另一方面,一些中小编剧现身说法,指出当前行业生态下不知名编剧所处的弱势地位以及维权面临的诸多困境,引起职场打工人的共情。

近年来,围绕影视编剧署名权的纠纷时有发生。以《繁花》编剧之争为例,《南方人物周刊》采访了三位深耕知识产权和电影合同领域的律师,试图厘清这场署名权纠纷的核心事实、法律争议焦点以及事件可能的后续进展,并希望透过这场争议的裂缝,探讨推动法律完善和行业规范的可行路径。

诉诸名誉侵权:举证更轻、推进更快

南方人物周刊:鉴于当前局面,如何判断接下来纠纷的走向?

杨燕:目前,进入司法环节的主要是秦雯提起的名誉权诉讼。案件在进入证据交换和庭审质证阶段后,法院会对“古二发布内容是否构成诽谤”以及“录音是否侵犯隐私权”等核心问题作出认定。值得注意的是,影视行业纠纷往往涉及项目声誉和行业资源,不排除在司法程序中或庭审结束后,由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介入调解,最终以“部分权益确认、补偿及声明澄清”的方式达成和解。

若双方未能和解,案件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是法院认定古二的发布存在虚构或侮辱性表述,判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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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赵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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