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涉罪,教育父母:亲职教育试了十年,为何难落地
“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当时全国范围内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
一些检察官说,他们常常要临时扮演“心理咨询师”的角色,用非对抗性的语言一点点打开他们的心防。
许多“家庭教育促进师”处境尴尬,行业鱼龙混杂,其专业身份与服务价值难以获得社会的真正认可。
责任编辑:何海宁

子女涉罪,父母是否应该接受再教育?农健插画
“刚开始是我们推着他们(家长)走,后来他们自己也愿意往前走。”2025年10月10日,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十年过去,亲职教育课堂的气氛大不相同。有家长会提前到场,在课上主动提问、记笔记,也会在课后向老师请教沟通方法。
而十年前,这种对涉罪子女的父母进行再教育的课堂,开展得并不容易。一同参与的心理专家缪娟回忆,课程开了很久,出席率依然寥寥。检察院工作人员只能打电话挨个催,一些家长不情愿地现身,上到中途,有家长已想提前离场。
2015年,为从源头干预未成年人犯罪,新都区检察院在全国首推“强制亲职教育”,以国家公权力为主导方式,介入家庭教育。这项地方性的司法创新,带着争论,数年后扩大至湖北、广西、福建、浙江、广东等地。
但在实践中,亲职教育常面临表面化与空心化的困境:课程流于走过场,家长心存抵触,适用标准模糊。原本旨在唤醒父母的机制,却似乎沉睡在纸上。
十年探索路
在缪娟的印象中,2015年起步艰难时,她并不想放弃,已有研究证实,家庭因素与涉案未成年人之间存在强关联。
2010年,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在全国10个省市进行问卷调查,对比1224名未成年犯与925名普通中学生的家庭情况,结果显示,未成年犯家庭的亲子分离问题比普通中学生更加突出,其中四成以上孩子表示“恨父母”,而这些家长文化程度偏低,教育观念较为陈旧。
问题孩子往往是问题家长的产物。基于这一认识,2015年,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提出“强制亲职教育”概念。“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当时全国范围内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该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
这是一个从国外引入的理念和制度。早在1846年,美国夏威夷州规定,若父母在抚养与教育子女过程中,存在过失或故意失责,须对子女承担赔偿责任。在随后的一百多年里,不少国家通过法律确立了强制亲职教育,如1998年,英国通过《犯罪与治安扰乱法》,明确规定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必须每周参加亲职课程,违者将面临高额罚款。
最初的课程如大学课表,被划分为必修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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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