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解读全球金融危机系列之三】如何评估危机处置行动?(上)

金融危机的演变可以划分为几个不同发展阶段,而政府在不同阶段中对于金融危机的处置各有不同。本文将回顾总结西方发达国家对于是次全球金融危机的主要处置方式,并评价这些处置行动迄今所产生的初步效果。

责任编辑:余力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到布什政府届满时,总共动用了3500亿美元给私人金融机构注资。美国政府这一破天荒的行动,在客观上对于缓和金融市场的巨大恐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毕竟标志着自上世纪三十年代罗斯福执政以来,美国政府对于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最直接和最强大的干预行动,至今仍备受争议

全球金融危机自2007年初爆发以来,经历了一个从单一类别资产(即次级房贷债)到多资产类别、从个别金融机构到多数金融机构、从局部到全局、从美国到欧洲及世界其他国别地域、从轻微到严重的演变过程。随着危机的延续、加剧与蔓延,美国、英国、欧洲大陆等各国政府与监管当局及国际社会对于危机处置的态度、方式与力度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大体分来,金融危机的演变可以划分为几个不同发展阶段,而政府在不同阶段中对于金融危机的处置各有不同。

在危机的第一阶段,2007年 2月至 2008年 2月,也是危机爆发后的初期,美欧政府对于危机的处置基本上以观察监控为主,主要依靠金融市场的自我调整加上央行的流动性支持。

在危机第二阶段,2008年3月至2008年8月,或者说为危机的中期,政府的危机处置方式主要是针对特定问题金融机构的个案处理。

在第三阶段,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底,即危机的高峰期,恐慌弥漫了全球金融市场,危机的处置相应进入了全面的系统化的处置期。

在第四阶段,2009年2月迄今,为危机的晚期。全球金融体系系统性崩溃的风险已显著降低,金融市场在较大程度上恢复了稳定,资产价格尤其是股市有了显著的上扬。但金融体系的毒性资产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置,一些金融机构,包括一些大型的金融机构,仍十分脆弱。美国政府试图扩充或完善2008年10月以来在紧急形势下出台的一系列危机处置措施,并引进一些新的配套政策举措,如压力测试等,旨在进一步稳定金融市场,并逐渐恢复金融体系的正常功能。

本文将回顾总结西方发达国家对于是次全球金融危机的主要处置方式,并评价这些处置行动迄今所产生的初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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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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