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旷工遭辞退:应探索“铁饭碗”的“退出机制”

探索“铁饭碗编制”的“退出机制”,改革相应的管理方式,加大对于公职人员队伍的考核、奖惩、约束等制度建设,让公职人员权责相等,是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完善公务体系的。不仅如此,改革“铁饭碗”还是出于更迫在眉睫的需要,那就是减轻财政供养负担,避免人浮于事,用好公共预算,尽可能降低附着于“编制”上的“经济租”,同时取消过度管制、不当管制,释放市场与社会的活力。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一地辞退公职人员的消息引发舆论关注。2025年10月17日,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组织部在当地媒体发布《辞退公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退规定》,唐某某因连续旷工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经研究决定对其作出辞退处理。《辞退公告》写道,因无法联系到本人,现依法公告送达辞退通知书,而如果公告之日起六十天内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则视为送达,如对决定不服则可申请复核或申诉。

从《辞退公告》来看,唐某某被辞退的原因是连续旷工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9条第17款规定,公务员不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第88条规定了公务员可以辞退的情形,其第5款为“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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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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