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的暴力行为,为何不被认定为校园欺凌?

因为上面“高度重视”,一旦认定为校园欺凌,对学校领导以及学生都影响巨大,反而导致出现“能不认定为校园欺凌就不认定为校园欺凌”的倾向,即“不认定就没有校园欺凌”。这导致被欺凌学生维权难。

责任编辑:辛省志

“经过警方调查我才知道,一个来月时间,孩子先后被同学高某打了13次。如今她确诊精神分裂,打人者仅被处以15天的拘留还不予执行,校方、教科局认为不存在校园欺凌。”内蒙古王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

据大风新闻报道,王女士家住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2022年,女儿小郝考入了额尔古纳市第二中学。额尔古纳市公安局2025年7月22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5月7日至6月20日期间,高某在额尔古纳市第二中学班级里与班级外的走廊上多次殴打小郝,经公安机关查明,高某共计殴打小郝13次。对高某以殴打他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因高某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一)项之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

而额尔古纳市第二中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小郝和高某在学校关系很好,经常一起上下学、一起吃饭等,两人发生过肢体冲突,但很快就会和好,“每次冲突的时间很短,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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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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