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碰瓷”被判诈骗罪:滥用路权规则,危害交通安全

交通法规是为了交通安全畅通而设,并非是鼓励任何一方滥用路权。“变道让直行”的规则,也绝不是为了鼓励“直行车随便开”,而是希望达成规则引导的效果,既尊重直行车的优先路权,但也保护变道车的相对路权,为交通安全畅通的大目标服务。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汽车“碰瓷”诈骗案件。据《海峡都市报》报道,2025年3月至5月间,林某某驾车在福州市多个区的城市道路上,利用“变道让直行”的交通规则,故意直行碰撞前方变道车辆,制造交通事故骗取赔偿。经查证,林某某两个月内恶意制造23起交通事故,诈骗金额达34022元。林某某被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处罚金8000元,并责令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

这是又一起利用交通规则恶意制造交通事故被以诈骗罪处罚的案例。2024年《人民法院报》报道了一起发生在新疆克拉玛依市的类似案例,出租车司机刘某在3年多时间里,利用“转弯让直行”等路权优先规则,故意制造56起交通事故,诈骗超10万元。最终刘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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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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