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也可反家暴:“同居时间长短并非决定性因素”

此前的司法困境是同居暴力难以适用虐待罪,受害人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追责,但故意伤害罪要求达到轻伤以上。

无论是离异同居,还是婚外非法同居,只要发生暴力行为,都可以参照适用反家暴法中的措施进行干预。

最高法明确,自残威胁也属于精神暴力。以死相逼是为了让对方内疚,以便继续控制对方。

责任编辑:何海宁

jiris/VectorStock丨视觉中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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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交往方式的多样化,检察机关依据刑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规定精神,将具有共同生活基础事实的婚前同居关系认定属于家庭成员关系,并将家庭成员身体伤害以外的精神虐待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2025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发布会,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在会上如此表示。当天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在此四天之前,“牟林翰虐待案”入选最高法反家暴典型案例。2019年底,南方周末报道《“不寒而栗”的爱情:北大自杀女生的聊天记录》引发全社会聚焦,非家庭关系的精神虐待问题从此进入公众视野。

“婚前同居可被认定为家庭成员”“精神虐待也是家暴”迅速引发网络热议。部分网友担心这会模糊家庭边界,甚至弱化家暴的严重性,也有人提出,什么算稳定同居?精神虐待如何取证?这些新规会不会牵涉到财产分割、继承等问题。

围绕公众关切,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忆南。

马忆南称,长期以来,家暴的适用对象仅限于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的家庭成员,即以婚姻、血缘为基础的亲属。同居者之间即便存在暴力,若证据不足或伤情未达刑事标准,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往往难以形成有效震慑,也难以保护受害者。

如今,同居关系中的暴力被明确纳入反家暴范畴后,受害者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可禁止施暴者接近、骚扰,甚至责令其迁出住所。“这是一种更强有力,也更及时的司法保护,能最大限度有效减少侵权事件的发生。”马忆南说。

“其实不是新规定”

南方周末:得知最高检把同居关系纳入反家暴保护,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马忆南:这其实不是什么新规定,法律早已扩大了反家暴法律适用的主体并延伸了反家暴措施适用的时间。2016年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中,有一条被大众忽略但非常重要的条款:“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也就是说,法律早已明确,家庭暴力不只发生在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内部。

南方周末:既然早就有了,为什么这么多年公众和实践层面都把它忽略了?

马忆南:大家都知道,我国非婚同居行为已经成为了一种日益普遍的社会现象,而法律对同居关系却不怎么涉及。对同居关系法律规制的缺失,体现了立法者抑制非婚同居发展、鼓励人们进入婚姻的意图,但是传统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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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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