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美被杀案二审维持原判:“他们觉得是个网红,很有钱”

为何选中罗大美作为犯罪对象?“除了杨恒认识我哥,我哥对他没什么防备心外,再一个就是他们觉得我哥是个网红,很有钱。”罗大美妹妹称。

杨恒的上诉理由,也是罗大美家属抗诉的核心内容之一,后者认为杨恒在案件实施过程中并非被动配合,而是存在主动参与和推动犯罪的行为。

责任编辑:何海宁

法院外围聚集了大批粉丝、拍客和媒体,罗大美妹妹小尚(中间女性)和父母刚一出现,就被围住。成都商报丨视觉中国图

法院外围聚集了大批粉丝、拍客和媒体,罗大美妹妹小尚(中间女性)和父母刚一出现,就被围住。成都商报丨视觉中国图

2025年12月5日,罗大美遇害案二审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害人代理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德全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二审庭审持续七个多小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三名上诉人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余金生犯抢劫、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二审予以维持,并按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沙玉姣、杨恒犯抢劫罪,其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有期徒刑十三年的量刑亦维持不变。

案件发生于2023年7月。拥有百万粉丝的反串类网红罗大美(真名尚战锋)在赴杨恒邀约后遭遇绑架。余金生、沙玉姣先后向其勒索财物两百余万元,随后将其杀害并将尸体藏于红薯窖中。

2025年10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布后,罗大美的妹妹小尚以及三名被告人均提出抗诉和上诉。25岁的小尚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其后检察机关已驳回她和父母提出的抗诉申请。根据小尚提供的抗诉请求答复书显示,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一审判决正确,决定不抗诉。

罗大美(左一)和他拍摄视频时的反串角色图。受访者供图

罗大美(左一)和他拍摄视频时的反串角色图。受访者供图

抗诉和上诉均被驳回

曹德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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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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