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刑案再审启动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刑诉法修改时应该明确规定,刑事再审一般由上一级法院来再审,民诉就是这么规定的,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的10倍以上,如此大量案件尚可以做到由上一级法院再审,刑事案件只有民事案件的1/10,为什么不能够由上级法院来再审呢?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25年11月29日,相关专家学者围绕“从冤假错案改判看再审制度的完善”展开讨论。(资料图)
近些年来,多起最终被纠正的重大冤假错案在官方通报和媒体报道下,亦为公众所知。南方周末此前报道,37起已纠正的重大错案中,从被告人被拘留、逮捕,到认定无罪,平均约要18.97年。
申诉时间长,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再审启动难。
2023年9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任期内的立法规划。刑事诉讼法修改被列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之后,关于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成为法学界关注的热点。再审制度需要如何完善,是其中一个焦点话题。
2025年11月29日,南方周末、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案例研究中心、京师律师事务所组织专家学者,围绕“从冤假错案改判看再审制度的完善”相关话题展开讨论,以下为部分发言内容摘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
应明确规定,刑事再审一般由上一级法院来审
今年是聂树斌案曝光二十周年。在我长期研究冤案的经验中得知,冤案之所以难以纠正,有几个根本原因。
第一,最高法关于再审审判法院的司法解释存在制度性障碍。刑诉法规定,再审可以交给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就上级法院而言可以上一级,也可以上两级,甚至上三级。但司法解释却要求通常由“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再审,使最有利害关系的机关来纠错。这些法院一旦改判,就意味着自己增加错案数量,面临国家赔偿和舆论压力。
即便启动再审,也普遍倾向维持原判。所以刑诉法的修改应该明确规定,刑事再审一般由上一级法院来再审,民诉就是这么规定的,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的10倍以上,如此大量案件尚可以做到由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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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