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虐死继女案:一审“量刑畸轻”,生父加刑八年

律师认为,一审、二审关于刘江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适用的是同一刑档,但对于从犯应当适用“减轻处罚”,还是适用“从轻处罚”,福建省高院的再审认定与原审认定不同。

“这属于法院系统主动启动的纠错机制,是一次自查自纠。”

责任编辑:何海宁

刘江和许金花原居住的房屋。南方周末记者郑彩琳摄

刘江和许金花原居住的房屋。南方周末记者郑彩琳摄

2025年12月23日,福建省高院对莆田市12岁女童被继母虐待致死案开庭再审,当日公开宣判,生父刘江在原判基础上加刑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2023年12月6日-21日,继母许金花将继女刘思琪捆绑并关在卫生间内,实施持棍殴打、按头撞墙、冻饿、开水烫等虐待行为,最终致刘思琪死亡。(详见2025年7月17日南方周末报道《继女之死》)

2025年4月,莆田市中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虐待罪判处许金花死刑,以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判处刘江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二者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于9月16日开庭审理。11月11日,福建省高院对许金花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院核准,对刘江量刑不当问题,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这属于法院系统主动启动的纠错机制,是一次自查自纠。”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孝权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据刑事诉讼法,各级人民法院发现已生效判决和裁定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确有错误的,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再审加刑

据刘思琪生母白春燕的代理律师车钰讲述,在庭审现场,戴着脚铐的刘江在听到福建省高院宣判后,突然高喊一声“哎呦”,随即瘫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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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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