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罚单压哨“清账”,从“罚款”到划定“红线”

2025年12月,保险业近半数罚单在年末最后一周压哨发出,近四成机构罚金集中于27张大额罚单。

罚单频次呈现头部集中、寿险公司居前的特点;地域分布上,处罚同样高度集中,罚金前十省份合计占全国总额超68%。

安心财产保险被停止核心业务展业,时任相关责任人处以禁业。此次处罚创下财险行业近年力度之最。

责任编辑:丰雨

保险罚单年末集中“出仓”。

2025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一次性挂出74张保险业罚单,将12月罚单总数推升至497条,合计罚没超3813万元。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依托自主研发的“牧羊犬—中国金融业合规云平台”(下称“牧羊犬平台”)统计发现,在上述近500张罚单中,近半集中于月末最后一周披露;当月寿险业罚单在各细分行业中居首,罚金总额则是财险业领先,其中27张大额罚单贡献近四成机构罚额;较之以往,当月罚单案由细密,监管“立规”动作贯穿“条款费率、费用、数据、渠道”核心链条。

罚单“年末堆叠”

12月,保险罚单呈现明显“前松后紧”节奏。

统计发现,在当月497条处罚记录中,240条集中在年度最后一周内被公开,占比超48%。当月罚单数和罚金总额环比亦分别增长近65%和超37%。

这一“年末堆叠”现象,或与执法程序的内在周期相关。从现场检查启动、问题事实认定、审理听证到最终作出处罚决定,监管机构需要履行完整的法定程序,处罚披露时间与违规行为的发生时间存在滞后,甚至跨年。

例如,2025年7月11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保寿险”)公告中提及对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原中国银保监会于2023年4月至6月对太保寿险进行的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在2022年至2023年3月期间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而对应的正式处罚决定则在数月后才集中公示。

年末密集公布罚单是监管机构对主要问题的一次系统性“清账”与集中警示,而非意味着违规行为在年底突然激增。

人身险公司罚单量居前

罚单主要集中于哪些机构?从罚单频次观察,2025年12月,保险业罚单呈现出头部集中、寿险居前的特点。罚单数量前十名的机构合计收到239张罚单,占当月罚单总量近半。其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以39张罚单位居首,太保寿险以33张紧随其后。

值得注意的是,罚单频次榜前列中,寿险公司占据主导。前十名中,六家为寿险公司。这反映出监管部门对该领域销售、代理及条款费率等环节的持续重点关注。与此同时,部分中小型公司,如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安心财险”18张)也因特定违规问题导致罚单数量靠前。这显示出监管穿透的广度与深度。

大额罚单“贡献”四成罚金

监管机构依然把板子首先打在机构主体上。

在3813.44万元的月度总罚金中,机构罚金超3096万元,占比超81%。机构罚金主要落在一线经营单元,如中心支公司、分公司和支公司三类,合计占机构端罚金九成以上。这说明监管压力向业务链条末端“落点式”传导。

机构罚款仍然向少数罚单集中。牧羊犬平台数据显示,单张罚单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大额罚单”共27张,其罚款合计近1231.万元,贡献了全部机构端罚金的近40%。其中,单笔罚款50万元以上的“超大额罚单”共11张,合计罚款近687万元,贡献了机构罚单金额超22%。太保寿险宁波分公司因数据不实、费用违规等问题被罚90万元,成为当月单笔最高罚款。

若按母公司口径汇总,机构罚金前十名的保险公司合计被罚近1560万元,占机构总罚额过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财险”以250.4万元的机构罚金位居榜首,太保寿险以239万元紧随其后,分列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榜首。

头部机构继续频现榜单,延续全年趋势。财险罚金前三名分别为平安财险(250.4万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73.5万元)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37万元);寿险公司罚金前三名则是太保人寿(239万元)、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33.6万元)和中国人寿(123.5万元)。

从地域分布观察,处罚同样呈现高度集中态势。罚金前十省份合计约占全国总额超68%。山东、浙江、江苏和广东等传统保险大省(市)是罚单和罚金的“重灾区”。

其中,山东省在处罚记录数量和处罚总金额上均位居前列;浙江省和重庆市则呈现出“少而重”的特点,单均罚金显著偏高。这与当地分支机构出现超80万元、超60万元的大额罚单直接相关。

分业态分析,财险公司依然是罚金的主要贡献者,罚金占比约超53%,人身险公司占比近33%,保险中介机构占比约9.0%。人身险公司领了更多罚单,而财产险公司付出了更重罚金。这指向两类业务不同的风险链条与监管重心。

案由细密交织

当月罚单案由呈现怎样的特征?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分析发现,五大案由分别为“数据真实性”问题、“合同外利益”问题、“渠道资质”问题、“费用/套取”问题及“条款费率”问题(注:同一罚单可能涉及多个案由,故分类统计存在重叠)。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案由常以组合形式,密集交织出现在同一张罚单中。12月31日当天公布的两张宁波地区罚单便是典型例证。

太保寿险宁波分公司被罚90万元(当月单笔最高),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太平人寿”)宁波分公司被罚84万元。这两张罚单案由同时指向数据不真实、费用违规、条款费率或渠道管理问题。另一张对百年人寿重庆分公司的67万元罚单,也同时覆盖了数据、费用、渠道和合同外利益等多个维度。

分析发现,这些交织的案由,揭露了一条典型违规路径:保险机构前端为争夺市场,通过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向渠道支付超出备案水平的手续费,或向客户提供“合同外利益”进行恶性竞争。为掩盖费用的真实流向与业务的实际成本,便在中后端编制虚假的财务数据和业务报表。而前端激进的销售策略与粗放的渠道管理,又往往伴生着销售误导、条款费率执行不严等衍生问题。

这条“费用-数据-业务”的违规链条,在2025年末的罚单中遭到了监管机构的集中围剿与精准拆解。甚至连“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执行不到位”这样的过程管理缺失,也会招致处罚。这体现了监管机构对销售终端行为规范的空前重视。

其中,人身险违规高发与其依赖大量个人代理的销售模式有关。销售误导、条款告知不充分、代理人管理失序等问题,触点多、覆盖面广,导致罚单数量居高不下。这类违规,单笔涉及资金量通常不大,但直接侵害消费者权益,监管重心在于规范销售行为,压实机构对前端渠道的管理责任。

财产险罚金则集中于车险等领域。在“报行合一”的严格框架下,市场竞争从明面转向暗处,虚列费用、编制虚假业务及财务数据以套取资金,成为主要违规形态。其核心是围绕渠道手续费的恶性竞争,直接侵蚀市场秩序和监管定价基础的严肃性,涉及资金规模大。因此,监管机构打击力度更强,处罚金额也相应更重。

从“罚款”到“红线”

2025年末,监管的处罚“工具箱”展现了新的组合与效能。

金融监管总局于2025年12月19日公布的罚单显示:责令安心财险停止接受信用保证保险、短期健康险、车险的新业务,期限分别为36个月、24个月和6个月,并对时任5名相关责任人处以禁业。事实上,安心财险业务已基本停摆。

此次处罚创下财险行业近年力度之最,凸显监管对机构与责任人“双罚制”的严格执行,对市场产生了较大震慑。

这意味着违规代价不限于利润表上的一项可承受成本,转而直接压缩公司的未来空间。监管逻辑正从单一的经济处罚,向更具威慑力的前置约束演进。

与此同时,机构和个人“双罚”制力度不减。在当月针对从业人员的禁业和取消任职资格的15条罚单中,2条为终身禁业,5条为10年禁业,共涉及12人。

监管效力不仅体现在处罚的严厉程度上,更体现在违规行为的切实纠正上。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对2025年部分典型大案的后续跟踪显示,处罚公布后,机构的整改回应呈现明显分化。

部分被罚机构通过信息披露公告等形式说明了整改进展。根据披露的明确性与完整性,大致可分为三类:

A类机构明确公告“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如太保寿险、太保产险、人保财险等在其公告中的表述。

B类机构披露“已采取针对性措施整改/持续完善机制”,如大地保险的相关公告。

C类情况则是处罚决定已公开,但未检索到与之对应的、专门的“整改完成公告”。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自行发布的整改声明不等同于监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结论。但这些公开披露提供了有价值的观察窗口,也侧面印证了年末集中公示的罚单,其对应的往往是更早发生的违规行为。监管机构的“清账”,正是调查、审理、处罚、整改这一完整闭环的最终落地呈现。

12月细密罚单和工具组合升级向行业传递三个信号:一是监管穿透性和严肃性有增无减,执法闭环坚决;二是焦点集中于动摇行业根基的数据造假和费用乱象;三是责任追究继续贯穿“双罚”,威慑力直达业务实操。在监管的强力纠偏下,处罚将不再是财务上可以“一笔勾销”的成本,而是直接关联执业资格和机构发展。这场始于年末的“清账”,实则为整个保险业新一年的竞争逻辑,划下了不容逾越的红线。

备注:披露日期2025年12月1日至31日,为监管公示日期,可能与违法行为发生期及现场检查期存在时间差。统计截止日期2026年1月4日。

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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