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运动队走私枪支配件的教练员

田红在上诉状中写道:“体育项目的耗材,不是武器;为射击运动项目更换配件,不构成走私武器罪。”

国内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对运动枪支进行单独的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对于枪支的定义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发自:广州

责任编辑:陈雅峰

田红(图:受访者提供)

田红(图:受访者提供)

运动队的配件买卖

“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或者伪报枪支散件进境……被告人田红犯走私武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025年12月,判决书下达后,律师聂敏去看守所会见田红。只见她戴着黑色头套、穿着蓝色马甲制服走进会见室,头套摘下后,露出极短的黑发和平静的面容。尽管被关押了两年,在聂敏的眼中,田红依然是优雅得体的。她眼眶湿润,用克制的语调问:“为什么要说我是一个军火贩子?我只是想帮助训练。”

田红大半的人生都与射击运动相关。1987年,在第6届全国运动会射击预赛中,21岁的田红在射击女子小口径标准步枪60发卧射项目上打出598环的成绩,创造了世界纪录。2004年起,田红进入广东省黄村体育训练中心担任射击教练,培养出多位奥运会冠军、世界冠军。2015年至案发的2023年12月,田红经营的广东匹林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匹林公司”)自瑞士、德国等地采购运动枪支零部件,销售给国内射击运动队、体育运动学校及部分体育器材中标企业。

田红对运动枪支非常懂行。她涉及走私的枪支配件包括气瓶、撞针、瞄准具等,不同种类和型号的枪配有不同型号的配件。田红的爱人付钧说:“不是专业的人分不清楚。不同厂商的气瓶、撞针的形状都不一样。”

聂敏觉得,田红对国内枪支管控规定其实属于一知半解。以气步枪装配的气瓶为例,在海关申报时,田红会听从国外枪厂销售代表的意见,将气瓶报成空气压缩瓶,不注明用于射击训练。可是在田红看来,通过报关进口的气瓶是可以正常买卖的。她提及另一件事,有一次她带气瓶入境被海关查验,在说明气瓶是用于体育训练并出示教练证后,海关就将她放行了。刚开始帮国内运动队采购配件时,田红也是让运动队借出国打比赛的机会自行把配件带回国,她给运动队开具的发票上如实写着气瓶、撞针。

田红曾对聂敏表示,她认为自己错在走私。2016年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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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赵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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