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红”大考遇监管突袭:11家银行因虚增存贷款被罚

包括国有大型银行在内的11家银行机构因“虚增存贷款”被罚,罚单同比激增。

“规模情结”与不科学的考核机制,是虚增存贷款问题久治不愈的根本动因。


“双罚制”被普遍适用于相关罚单,但对责任人员的处罚多为“警告”。在强监管导向下,个人追责可能面临升级。

责任编辑:丰雨

年初历来是商业银行拼规模、冲业绩的关键窗口期,“揽存抢贷”等各类操作似成惯例。2026年“开门红”更有一些特殊——适逢罕见的存款搬家潮和有效信贷需求不振。

在市场压力之下,合规经营是不可逾越的底线。监管部门于关键时期传递出的警示信号再次明确了这一原则。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统计研究“南方周末——牧羊犬中国金融业合规云平台”(下称“牧羊犬平台”)数据发现,2026年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多地派驻机构先后披露当地银行因“虚增存贷款”受罚的不同情形,累计受罚银行11家,其中不乏国有大型银行分支机构。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同时发现,针对“虚增存贷款”的违规行为,相关监管派出机构对违法机构与相关责任人员普遍实施“双罚制”,但对责任人员的处罚多为“警告”,属于个人处罚序列力度最轻类别。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在接受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时称,虚增存贷款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在于银行内部不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与短期的“规模情结”。结合近年和近期监管趋势来看,金融监管总局对存贷款违规的容忍度持续下降,罚单频率明显上升。在存款理财化、保险化和基金化的“存款搬家”趋势下,银行要保规模不能再靠高息揽储,而需向“大财富管理”转型。

“虚增存贷款”成罚单高频案由

整体而言,2026年1月,商业银行及相应责任人员被罚金额及频次呈现明显环比下跌态势。机构罚单序列,国有银行是受罚“主力军”,农商行则紧随其后。

最引人注目的是,2026年1月,因“虚增存款”或“虚增存贷款”原因受罚的银行高达11家,同比激增2.75倍。与此同时,被罚银行类型同步扩容,几乎涉及所有类型银行。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对比研究“牧羊犬平台”数据查证上述信息。因部分罚单为多重案由,因此难以对罚金数额进行纵向比较。但受罚机构数量及类型的大幅增加均可反映监管取向和趋势。工行吉林市分行、农行大连市分行和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等在内的3家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均因“虚增存贷款”等原因受罚。

对比两年罚单案由可见,“虚增存贷款”的不同手法抑或监管重点变迁。2026年1月罚单显示,“以贷转存”和“通过存单质押发放无实际需求贷款”是主要方式。其中,以贷转存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强制或变相要求借款人将部分贷款资金转为银行存款(如图1所示);无实际需求的存单质押贷款的流程则是企业(或个人)先在银行存一笔钱(该笔钱极可能是之前在该银行获得的贷款),之后以存单作为质押物获得贷款,前后步骤可以多次循环(如图2所示)


2025年1月罚单则显示,票据贴现业务是虚增存款的“重灾区”。企业(或关联方)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获得资金后,将该贴现资金存入银行作为保证金,再以此为基础滚动、循环签发新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再次贴现。反复循环,增加银行保证金存款与票据贴现贷款规模(如图3所示)

对比上述3种方式,企业(或个人,或关联方)从银行获得的贷款未全部流入实体经济是共同点,但都能达到虚增存贷款规模的目的,满足银行粉饰业绩的需求。对企业而言,配合银行这一需求抑或可以获得其他授信环节的便利,因此不乏动机和“默契”。

较之2026年1月罚单案由频现的“以贷转存”和“通过存单质押发放无实际需求贷款”,2025年1月罚单案由多次提及的“通过票据贴现转存”的手法在贴现环节存在杠杆效应,更能放大存贷款虚增规模。这意味着,监管机构视线已达“更轻量”的违规操作,对存贷款违规的容忍度正持续下降。

中国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在接受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时表示,以贷转存、同业空转、票据循环等操作扭曲了金融数据真实性,加剧信贷资源错配,并埋下资产质量隐患,同时抬高了企业融资成本。

 普遍执行“双罚制”

除对机构进行罚款外,罚单是否对违规行为的施行者进行处罚?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梳理上述相关罚单发现,2025年1月和2026年1月,案由涉及“虚增存款”或“虚增存贷款”的罚单,几乎对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但处罚级别多为“警告”(部分相关罚单有对个人实施5万元或7万元的罚款,但属多重案由),属于个人处罚中力度最轻类别。    

行政处罚序列中的“警告”将对从业人员造成何种影响?相关惩罚力度是否可能升级?曾在多个外资金融机构担任首席合规官的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汪灵罡在接受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时称,作为一项行政处罚,警告的力度虽不及罚款、撤职或禁业,但会影响个人在银行体系内的考核和晋升。这对从业人员而言是一笔“不菲”的代价。

曾刚则表示,警告作为最轻处罚,目前仍被大量适用。原因或与违规情节认定标准不统一、取证难度较大有关。未来,伴随监管机构逐步完善数据真实性核查机制,针对同一事项的“重复违规”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此外,相关法律逐步完善也为处罚实质性升级提供可能。

娄飞鹏亦称,“警告”虽为个人处罚中最轻形式,但监管已呈现“罚责匹配、双罚并行”趋势。随着商业银行法修订推进及金融监管总局强化穿透式监管,未来处罚或将升级为“禁业限制”“终身禁入”或更高额个人罚款。

近年,以法人与自然人双重责任理论为支撑的“双罚制”,在金融监管行政处罚中得以全面推行和常态化落地。2025年7月生效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更明确针对个人较大数额罚款的听证标准。这相当于确立了执法依据。这一背景下,监管部门对金融从业者个人合规责任要求将显著提高,对个人追责将更为严格。

冲时点拼规模的考核机制是源头

“规模情结”与不科学的考核机制,是虚增存贷款问题屡禁不止、久治不愈的根本动因。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在2026年1月相关罚单中发现,涉罚11家银行中,广西北部湾银行和农行两家分支机构被监管机构明确指出,“存款考核指标设立违反监管规定”和“在绩效考核体系外制定考核办法并设立存款时点性考评指标”。虽然案由陈述不尽相同,但“矛头”均指向考核机制。

曾刚分析称,部分银行过度依赖“冲时点、拼规模”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将分支机构及员工的薪酬、晋升与月末、季末的存贷款规模直接挂钩。在巨大的指标压力下,基层员工往往被迫通过“以贷转存”、第三方中介违规揽储等手段粉饰业绩;另一方面,部分银行为了掩盖不良资产或迎合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的考核,也会采取这种违规操作。尽管监管机构三令五申,但在“业绩论英雄”的内部导向下,违规成本有时被视为达成业绩的“必要代价”,导致乱象难以绝迹。

适逢“存款搬家潮”及市场利率下行,银行如何保住存款规模?

娄飞鹏表示,实现由“利率竞争”至“综合服务竞争”转型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路径。可重点发展供应链金融等场景化结算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特色产品等,同时强化客户经理上门服务与政务平台合作提升获客效率等。

曾刚认为,银行保规模需向“大财富管理”转型。首先,转变单一的“唯存款论”思维,向AUM(管理客户总资产)考核转变。通过大力发展代销理财、保险、基金等中间业务,将流出的存款以理财产品的形式重新“截留”在银行体系内;其次,做强结算与交易生态。通过优化代发薪、企业现金管理等基础服务,沉淀更多低成本的活期存款(核心负债);提升差异化服务体验,针对不同客群提供定制化的资产配置方案,用服务黏性代替利率吸引力,从而在稳住负债规模的同时,有效压降负债成本。

如何提高存贷款考核机制的合规度?曾刚表示,提高指标制定的合规性,关键在于从制度设计源头切断“造假”的动力。第一,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全面推行“日均规模”考核,废除“时点规模”“排名比较”在薪酬体系中的决定性地位,从根本上打消分支机构月末“冲时点”的念头;第二,引入多维度的综合考评,增加资产质量、合规经营、客户满意度等非财务指标的权重。第三,强化内部数据治理和穿透式审计,运用大数据监测资金流向,自动识别“以贷转存”“资金空转”等异常业务闭环。只有让合规成为考核的底线和前提,才能引导银行业务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

娄飞鹏建议,提升考核合规性需重构质量优先导向。应大幅压缩月末、季末时点考核,取消存款规模、贷款突击投放等短期指标,转而增加“首贷户拓展率”“信用贷款占比”“绿色信贷增速”和“客户满意度”等正向权重。同时,应实施差异化容忍机制,对科创、乡村振兴等领域的合理不良贷款适度放宽容忍度,并将合规执行、客户投诉、员工行为积分纳入晋升体系,实行“违规一票否决”,从机制上根除冲时点动力。

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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