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网络信息催“学坏”:最高法陈宜芳庭长谈未成年人犯罪
2025年,未成年人犯罪上升态势已初步得到遏制,犯罪类型主要以侵财和性侵犯罪为主。
责任编辑:杜茂林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宜芳。(最高法|供图)
一名14岁少年沉迷手机游戏,被祖父收走手机后情绪失控。当听到自己在游戏中的角色“被杀”的音效时,他取出水果刀刺向祖父。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向南方周末记者讲述的一起案例。
这并非孤例。近年来,从虚拟成瘾到现实暴力的极端转化,以及从短视频中习得犯罪技巧并付诸实施的现象,正向司法治理提出新的挑战。数字化浪潮下,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哪些新特征?当网络游戏、短视频深度嵌入少年日常,我们又该如何降低其诱发暴力的风险?针对这些问题,南方周末记者专访陈宜芳。
以侵财和性侵犯罪为主
南方周末:过去一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整体趋势如何?犯罪类型、严重程度和涉案人数是否有明显变化?
陈宜芳:2025年,未成年人犯罪上升态势已初步得到遏制,犯罪类型主要以侵财和性侵犯罪为主。其中,侵财类犯罪里,盗窃案件数量和因盗窃被判处刑罚人数均有所上升,抢劫案件数量下降。性侵犯罪中,强奸等案件数量下降;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占比不高、整体保持平稳。
南方周末:当前未成年人对网络的接触频率高,相关未成年人涉网络犯罪有何特点?可否举些典型案例?
陈宜芳:结合近年来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实践,未成年人涉网络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部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诱发侵财乃至杀人等暴力犯罪。有的未成年人为支付游戏费用犯罪,有的甚至因沉迷网络游戏而杀人。例如,14岁的周某沉迷手机游戏,长期与祖父母沟通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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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