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再生养, 政策保障难题求解

部分区域已经开展了人文性的心理疏导工作,对失独再生养家庭的高龄产妇会进行慰问,部分地区还会给予有限的资金关怀,这是目前能看到的最直接的改善。

“我认为核心阻力是社会层面对这一群体还是缺乏深度的人文理解,大家往往忽视了失独再生养家庭面临的是持续性的家庭挑战。”

责任编辑:钱昊平

第二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上,失独家庭关爱展台。(视觉中国|供图)

第二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上,失独家庭关爱展台。(视觉中国|供图)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钟敏建议对第二十八页进行修改:在“做好独居老人、失能失智等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这一条中,加入“失独老人”。

钟敏是江西省于都县红色资源保护发展中心主任。2026年3月7日下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江西省代表团第三组会议上,钟敏建议将失独老人纳入政策保障群体。 

有全国人大代表、失独家庭代表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经组织失独再生养家庭相关代表座谈,并开展调研评估工作,但具体的政策仍未出台。

现实困境是,现行政策规定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未再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每月给予一定的补助金,直至亡故为止,但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后,会终止发放扶助金。

也有观点认为,失独再生养家庭只是一个小众群体,出台专门救助政策的必要性不足。

“但社区很多失独老人困难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困难。”钟敏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她在调研时发现,他们还“缺乏生存的动力,觉得活着没有希望到了他们家里,整个是冷冰冰的,感觉没有任何生机”。 

不仅是钟敏,近年来全国两会召开期间,部分代表也反复就失独家庭再生养这一话题提出建议。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代表中,江苏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陈澄、山东省烟台市树德技工学校副校长王雁、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来龙村党总支书记胡为义等人已连年提交建议。

会议期间,南方周末记者与三人就失独家庭的相关话题进行探讨。

建议得到肯定

南方周末:你了解到的国家针对失独家庭的相关政策,目前有哪些?

王雁:2007年发布的“78号文件”(《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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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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