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附加税,一个新的万亿级税种

地方附加税,或将成为全国第五大税种。

改革的核心目标,一是简化税制,整合繁杂的税费体系;二是费改税后,会打破行政性收费专款专用的属性,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性。

税率制定需要慎之又慎。

责任编辑:张玥

地方财政“近水解近渴”,关键在于税率的划定。视觉中国/图

地方财政“近水解近渴”,关键在于税率的划定。视觉中国/图

“做好地方附加税法的制定工作”,这一表述出现在2026年3月30日《财政部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中。

这是中央层面首次提出制定地方附加税法,意味着一个新的税种即将诞生。

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写道:“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也就是说,将这“一税两费”合并为新的税种——地方附加税。

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地方附加税征收前,须完成立法工作,或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先行实施。

目前中国有18个税种,其中土地增值税、消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尚未完成立法工作,仍以国务院行政法规为征收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一税两费”都没有独立税基,是在增值税、消费税的基础上征收的。

在缴纳增值税时,会按比例缴纳附加税费。例如一个企业,缴纳增值税100元,同时需要缴纳“一税两费”10元左右。企业不用单独填报,它们随增值税、消费税一起征收,最后合并扣缴。

因此,随着增值税、消费税收入扩大,“一税两费”的收入也会水涨船高。2025年,全国增值税收入同比增长3.4%、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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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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