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燕:以法治保障“敢消费”和“愿消费”丨2026消费发展趋势解读
编者按:

徐海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当前,我国经济正从投资驱动转向消费驱动,建设消费强国成为重要战略任务。以内需为支撑的经济发展模式正在形成,消费者对服务型消费的需求持续提升,消费者不敢消费、不愿消费成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制约。徐海燕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激活内需、释放消费潜力的关键。法治不应仅作为事后保护的盾牌,更要成为激活消费的关键杠杆,在实现“能消费”基础上,重点解决“敢消费”和“愿消费”的问题。
徐海燕以山姆会员商店凭借高信任度实现稳健经营为例分析,消费者愿意付费办会员,核心是山姆提供了“闭眼买不踩雷”的消费体验,这种省心的背后,本质是法治对市场秩序的有效规范,也印证了一个核心逻辑——消费者用金钱投票,只有建立足够的信任机制,才能真正激发消费意愿,而非单纯依靠口号宣传。
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多重战略意义,不仅是夯实小康生活的微观基础,也是建设消费强国的重要前提。从现实意义来看,保护消费者权益能倒逼供给侧改革,推动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打破市场垄断,同时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彰显法治文明的重要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3年来,对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新型消费模式的兴起,传统的事后维权模式已难以适应新需求。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保障正在持续升级,从“亡羊补牢”转向“未雨绸缪”。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相关行动方案,构建系统完善的消费环境保障体系;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例明确执法标准,严禁“无感续费”“大数据杀熟”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让法治保障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徐海燕还指出了当前消费领域的三个突出痛点,预付式消费的顽疾、坑老骗老和颜值焦虑、霸王条款与职业闭店,这些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阻止了内需的进一步释放。对此,需要构建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协同的共治生态,政府要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要坚守合规经营底线,主动提升服务质量;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主动维护自身权益。
结合海南自贸港的发展实际,徐海燕进一步提出具体建议:一是在免税消费领域全面推行先行赔付机制,打造“放心消费”的品牌;二是完善旅游消费纠纷的快速处理机制,推广“一机投诉、当天响应”模式,将纠纷化解在游客离岛之前;三是在重点商圈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店”,以诚信标准赋能优质商家,规范市场秩序。
• 更多2026消费发展趋势解读,将通过南方周末各渠道陆续发布,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