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期间,搬运短视频、做动图可能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郎贵梅:片段化传播,即截取赛事画面,制作短视频及动图等进行传播。她特别提醒,短视频和动图都是精选的赛事精彩环节,例如夺冠时刻等,因而对赛事观看形成了实质性代替,也构成侵权,不属于合理使用。
责任编辑:钱昊平

针对体育赛事的版权侵权行为,已经出现技术多样化的特点。(视觉中国|供图)
“前段时间大家也都看到央视和国际足联就美加墨世界杯转播权谈判的新闻。赛事赚钱,国际足联要价特别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孙山说,这实际上反映出体育赛事的市场价值,“同时也揭示了为什么侵权如此泛滥。”
在司法实践中,侵犯体育赛事版权的主要形式是片段化传播,即截取赛事画面,制作短视频及动图等进行传播。
2026年5月22日至23日,第十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在深圳举行。5月23日的分论坛上,孙山谈到中国体育赛事版权保护的现状时总结,“价值巨大,危害严重”。
中国在保护体育赛事版权方面已经取得巨大进步。但在技术进步的大背景之下,监管层面也在面临新的挑战。
主要的侵权方式是片段化传播
在全球范围内,体育产业是一项成熟的产业。
根据第十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发布的《2025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报告》,全球体育经济2025年总收入达2.3万亿美元,预计2030年将突破3.7万亿美元,中国体育产业总规模10年间增长近3.8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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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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