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神峪煤矿82人遇难:查清责任,严厉惩处
查清责任,严厉惩处,是为了警示,为了以后不再出现如此重大的事故,是对82条逝去的生命负责。
责任编辑:辛省志
2026年5月22日19时29分,山西长治市沁源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截至5月23日22时,事故已造成82人死亡,2人失联,送医救治128人。(详见南方周末报道《留神峪煤矿82人遇难:2025年两度被罚,曾购“瓦斯防治专家服务”》)
根据相关规定,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此次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已经远超这一标准。目前,针对此事故的国务院调查组已经成立。
这一事故确实有诸多问题需要彻底调查。首先是事故是否存在慢报瞒报等问题。根据现在披露的信息,留神峪煤矿在5月22日19时29分发生瓦斯爆炸。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3年印发的《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矿山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矿山负责人;矿山负责人接报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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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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