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择ESG风险跟踪第139期|129家公司暴露ESG风险,海越能源退市不免责再收大额罚单
责任编辑:胡启元
2026年5月第4周,129家上市公司曝光风险事件171起,风险指数157.40,其中治理风险占48.9%,环境风险占12.7%,社会风险占38.4%。海越能源、兴业银锡、双乐股份、天奇股份、如意集团、广发证券ESG风险级别达到III级。退市不免责,海越能源再度被罚;双乐股份子公司突发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等重大风险事件值得关注。
2026年5月25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年至2024年期间,海越能源控股股东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组织、指使海越能源及其子公司向供应商预付货款、向工程建设方支付预付款、向客户延迟收款等形式,占用海越能源及其子公司资金。其中,2023年资金占用发生额约3.69亿元,期末余额约1.10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08%和3.60%;2024年1-6月资金占用发生额约1.93亿元,期末余额约2.58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6%和8.40%。
2023年至2024年期间,海越能源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宁夏恺力信、铜川安泰容发生原材料采购、委托加工、厂房和土地租赁等关联交易。其中,2023年发生额约3.06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为10.01%,2024年1-6月发生额 655.39 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为 0.21%。
上述事项,海越能源既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截至2025年5月立案调查日,案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海越能源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高鑫金控处以100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
通过梳理发现,海越能源此前曾多次收到监管罚单,叠加经营压力最终退市。而证监会浙江局依然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从监管层面明确:退市只是上市资格终止,违规成本不会因退市而消失。即便占用资金事后全额回款,中小股东在持股期间因虚假财报产生的投资损失、上市公司合规商誉损耗无法挽回。
此案根源在于公司治理失效、内控缺位,控股股东越过治理框架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对上市公司而言,落地内控管理、严守信披与合规底线,是管控ESG风险的关键举措。

校对:赵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