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位“破产人”背后:五年里的锱铢必较
“破产人”: 拿到裁定书的那一刻,“真的有被救了命的感觉”。
法官:“制度在推动初期非常艰难”,信息核查不是法院单打独斗能解决的。
破产管理人:诚信,这样一个看似主观的标准,要通过大量的数据和行为来佐证。
发自:深圳
责任编辑:张玥

深圳是全国率先试点个人破产制度的城市。南方周末记者 梁婷 摄
作为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清算案的债务人,呼新月(化名)在2025年11月9日,迎来了新的开始。为期四年的免责考察期结束,她的未清偿债务被免除。
她被视为法律意义上,国内第一个真正的“破产人”。
深圳是全国率先试点个人破产制度的城市,这一案件是其中的代表性案例。2026年,该案被写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某种程度上,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在现实与法条之间,当事人、破产管理人、法官之间,经历了怎样的考察与权衡?
“一夜归零”
呼新月个子不高,打扮朴素,梳着一头利落的齐耳短发。在破产申请前很长一段时间里,她觉得“好丢脸,把日子过得这样狼狈”。
回忆起几年前的催收压力,她依然能感受到沉重。当时,电话不断,数百条催收短信,“但我也在反思,是我先欠了人家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2014年之前,呼新月是一名老师。她早年离异,一个人带小孩,还要赡养老人。作为临聘教师,工资不高。后来,她离校创业,分租了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新一佳”)租赁的一栋楼中的三层做教育培训,一个月租金22万元。
2016年,新一佳破产了。呼新月交付的租金,新一佳没有支付给大厦业主,结果业主断了水电,不再继续合同。
“当时很委屈。”她说,租期还有五六年才到期,装修投入几百万元,上千名生源、三千多平方米的场地,找不到可搬的地方,不得不停业。
公司陷入困境。她咬牙退了全部学费,“每一个孩子都是我的学生、女儿的同学,我能把人家赖了么?”
银行、信用卡的借款、利息和违约金加起来,呼新月负债480万元。为了还债,她卖掉了唯一住房。到2021年,仍负债一百多万元。
“一夜归零,连二三十元都拿不出来,生活难以为继。如果老老实实上一份班,怎么会有这么多问题?”最难的时候,她后悔不该创业。
2021年5月,她在网上看到了深圳在试点个人破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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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