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破产试点五年:810例申请,无一逃废债

深圳在五年中受理了810个申请,申请人中65%以上是创业者,72%的人负债在200万元以下。

中国有很多小微企业、夫妻公司,普遍财务不独立,将企业破产和个人破产合并处理是很现实的需求。

发自:深圳

责任编辑:张玥

申请人中65%以上是创业者,72%的人负债在200万元以下。图为深圳街头。视觉中国/图

申请人中65%以上是创业者,72%的人负债在200万元以下。图为深圳街头。视觉中国/图

国内的个人破产制度始于2021年3月,在深圳开启试点。2025年11月,厦门开始试点,目前全国仅有这两座试点城市。

深圳破产法庭方面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在五年中,深圳受理了810个申请。申请人中,65%以上是创业者,72%的人负债在200万元以下。

在个人破产方面,逃废债,即有钱不还,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为此,深圳构建了全流程反破产欺诈机制,目前审结的减免债务的个人破产案件,并未发现破产欺诈情况。

试点进入第五年,他们的制度突破之一,体现在个人与企业债务的一并化解上。

相关案件的主审法官黄新介绍,企业破产有全国层面的企业破产法,个人破产在深圳有地方性法规,但在企业与个人实质合并破产时,因为缺少明确规定,需要反复推敲很多细节。

企业与个人合并破产

合并重整的一个典型案例,发生在南方之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之星)和创始人夫妇身上。

黄新介绍,这家企业主营清洁、绿化及安保等综合服务,拥有稳定客户群,运转了十几年。2024年初,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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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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