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角色到番位,演员为什么要争第一?

​当演员、资本、粉丝共同参与一场署名顺序的竞争,影视行业究竟发生了什么?

责任编辑:杨静茹

2026年6月,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和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视剧(网络剧)演员署名的通知》,明确演员署名实行分类管理,在“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等类别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演员真实姓名的姓氏笔画排序,不得随意增加“特邀主演”“友情出演”等名目。

这份通知被许多人视为是针对影视行业“撕番”现象的一次集中回应。

过去十余年,随着流量时代的到来,围绕番位产生的论战愈演愈烈。从《盗墓笔记》到《青云志》、从《有翡》到《仙剑奇侠传四》,从开机海报到播出宣传,从演员团队到粉丝群体,关于谁是一番、谁被压番、谁与谁应该平番的争论一次次成为舆论焦点。部分电视剧(网络剧)在选角、签约、拍摄、宣传、播出等环节,因演员署名、排位等问题引发多起争议,甚至出现停工、项目延误、舆论对立等情况,严重干扰了正常创作,行业各方对此反映强烈。

对于普通观众而言,这类争论常常显得难以理解——名字排在前面一个位置,真的有那么重要吗?但如果把这个问题放在过去十多年中国影视行业的变化中看,就会发现演员及其团队、粉丝在意的从来不是一个名字的位置,而是位置背后所代表的一切。

前流量时代的“规矩”

在全球范围内,关于演员署名顺序的“规矩”长期存在。

在好莱坞,演员的署名顺序通常被归入 Billing(署名)体系。早在无声电影时期,就已经形成演员署名等级制度。1910年前后,演员名字开始出现在电影宣传物料中,逐渐形成“片名前署名”(above-title billing)、“头位署名”(top billing)等行业惯例。

1920-1930年代,好莱坞制片厂(MGM、Warner、Paramount等)逐渐建立起明星制度,明星成为电影的营销核心。演员名字出现在海报、预告片和片头字幕中的位置与其行业地位、票房号召力密切相关。顶级明星甚至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姓名出现的位置、字号大小和在宣传物料中的呈现方式。美国演员工会(SAG-AFTRA)与制片体系长期磨合,形成了一套成熟规则,用于处理主演、联合主演、特别出演等不同情况。演员署名成为影视工业的一部分。

1978年上映的《超人》,在海报和宣传物料中,演员名字排在最前面的是饰演乔·艾尔的马龙·白兰度,而非饰演超人的新人克里斯托弗·里夫。白兰度是当时全球极具票房号召力的电影明星,他获得了这部影片的最高片酬,也拥有最高等级的署名权。在1992年的《蝙蝠侠归来》中,迈克尔·基顿饰演蝙蝠侠,但宣传阶段大量物料突出的是丹尼·德维托和米歇尔·菲佛饰演的反派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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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赵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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