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民国私奔案,让最高法院与地方法院博弈了两年
一起民国私奔案,“给了我们一个契机去观察很多不识字的中下层老百姓如何理解胡适、陈独秀写的东西。”“哪怕在五四运动后的七八年,很多老百姓根本不知道‘五四’是什么。”
这起案子,也让我们看到1920年代接受现代法学观念的最高法院与秉承传统宗族观念的地方法院的博弈,女性权利的观念与现实之间的鸿沟,以及舆论的汹涌和复杂。
发自:广州
责任编辑:周建平

黄慧如与陆根荣 图/姚啸秋、陆怡然编《黄慧如与陆根荣》,苏州友社,1928年
假使你生活在98年前,随意翻阅报纸,或许能读到这个故事:一个20岁出头的富家少女因订婚事宜告吹而伤心欲绝,家中的男仆应其兄长之托安慰少女,两人渐生情愫。长辈知晓后,男仆被开除,两人于是私奔。不久后,警方应少女家人的请求,抓捕了男仆。
故事的主角是22岁的上海名门闺秀黄慧如。1928年夏天,已有身孕的黄慧如与男仆陆根荣私奔至苏州,后者被当地警方逮捕。黄家指控陆诱拐其女并窃取大量珠宝首饰,黄慧如当庭为陆根荣辩护,称财物是自己主动带走的。最终,陆根荣被监禁了两年。
彼时,五四思潮的影响尚未消退,黄慧如借着新文化的爱情和革命理念频频接受采访,她与陆根荣的爱情一度被媒体称为“打破阶级的典范”,她也成为追求婚姻自由、逃离封建家庭的革命者——这些材料后来更是催生出电影、戏剧、小说等文艺作品。

电影《血泪黄花》黄慧如探访陆根荣剧照 图/《电影月报》1929年第11-12期
何其亮是香港树仁大学历史系教授。1999年,他第一次读到这个故事时,感到十分陌生。“1980年之前,大家都觉得是一个富家女被底层男性戕害的故事,之后,自由恋爱的风气兴起,评弹才开始重新讲述它。”
21世纪初,何其亮到美国读博士,开始着手研究黄陆私奔案。起初,他好奇案子的走向、两人心绪的变化,发现前者难以考究。“很多‘是什么’已无从得知,比如她和苏州贝家的婚约为何失败,官方解释是‘奶奶不同意’,我总觉得有些牵强。正因为没有答案,后来一些小说才会借此诋毁她,说她与陆根荣早就有不正当关系,被贝家知道了才退的婚。”他转而着眼于大众媒介为何执着于这个故事。越挖越深之后,他开始引入性别视角,发现不同阶层的人对黄陆案的理解大相径庭;然后是法律视角——1928年《中华民国刑法》颁布,规定成年女性(20岁及之后)具有“自主能动性”,不再适用于“和诱罪”(用和平的手段得到被诱人同意,使被诱人脱离家庭)。当地法院对陆根荣的审判,让他看到“中国社会对于法律现代化的反应”。
二十多年过去,关于这个故事的细节愈加丰满。“从陆根荣几次庭审可见国民政府时代的一项基本矛盾,即保护女性免受男性侵害同时,也需提倡自由恋爱与自主婚姻等五四新观念。然此矛盾在法律实践中几乎无解。”何其亮在2026年4月出版的《情奔何处:一起未完成的民国私奔案》一书中写道。

《情奔何处》 图/受访者提供
娜拉走后怎样?鲁迅在1923年的同名演讲中说:“不是堕落,就是回来。”黄慧如的故事刚好与此形成呼应:陆根荣入狱后,黄慧如搬去了陆的故乡,又因难以适应而离开。在许多关键时刻,她想借媒体舆论为自己发声——人们给予她关注,也不断地炒作、消费她——却在争议中不断摇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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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赵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