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计划3年内开征物业税

深圳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国世平预计起征点在1%左右,不会太高。

物业税终于准备开征了。

5日,备受各方关注的物业税开征被写进《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下称《安排表》)。
 
至此,深圳成为首个把开征物业税提上官方日程的城市。

作为深圳市第四轮财政体制改革内容之一,深圳市将“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制定物业税税基评估技术标准,建立物业税税基评估系统,积极推进深圳开征物业税试点工作。”

《安排表》对深圳财税体制改革也定了时间表——2009年将开展准备工作,适时探索开征物业税,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2010年上半年将实施调 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由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改为按照销售(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成为独立征收的税(费), 并于下半年试运行。

“空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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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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