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家公司暴露ESG风险,精达股份子公司涉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被罚34.4万|善择ESG风险跟踪第146期

责任编辑:邹力

2026年7月第2周,122家上市公司曝光风险事件136起,风险指数86.95,其中治理风险占47.8%,环境风险占7.0%,社会风险占45.1%。中国建筑(601668)ESG风险级别达到Ⅲ级。中国建筑旗下建筑单位未按照技术标准施工被罚28万、精达股份(600577)子公司涉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等重大风险事件值得关注。

7月15日,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对精达股份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为涉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并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罚款34.4万元。

此次精达股份子公司被罚,核心在于违反了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该制度要求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它确保了环保设施不再是可有可无的“附属品”,而是项目从诞生到运行全过程的法定“标配”。

其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是执法的“利剑”,明确规定对于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的“未验先投”行为,可对建设单位处以“20万至100万元”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此次34.4万元的罚单,正是这一法规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彰显了“守法是底线”的监管态度。

精达股份的主营业务为特种电磁线制造,其生产过程中的涂漆、烘干等工序会排放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废气。若废气处理设施未能与项目同步投产或运行不正常,将对周边大气环境和居民健康构成直接威胁。值得注意的是,该子公司此前已因夜间排放异味被群众举报,反映出环境合规管理的漏洞。

环保合规正从“加分项”变为“入场券”,尤其对于上市公司,环境处罚不仅是财务损失,更是品牌和融资信用的减分项。在“双碳”目标下,环境治理能力已是制造业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试图绕过环境监管制度的侥幸,终将付出更高昂的代价。


校对:赵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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