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被禁“挖坑”和设暗箱:摸查百家机构,仅13%亮明牌
原来分散在担保费、服务费和会员费等方面的隐性成本,将被迫合并计入年化利率并公开展示。这将对长期依靠“拆分收费”而变相突破24%红线的机构形成挤压效应,短期内确实可能倒逼部分产品价格下探。
新规要求明示综合融资成本,本质是打开一个“黑箱”。它规范的是信息披露方式,而非直接压低价格本身。
贷款人对合作机构管理将更为严格,对营销获客、担保增信等合作机构的合规审查与日常管理将进一步收紧,对违规违约行为及时纠正,情节严重者将依约终止合作、依法追偿损失。
个性化定价的自由和成本披露的透明度并不天然冲突,冲突更多来自部分机构主观上不愿把这条边界划清楚。
责任编辑:丰雨
个人借款时只有利息一项成本吗?现实中,除了利率,还会不断冒出担保费、评估费、咨询费、履约保证保险费等各种成本。这也是借款人时常投诉的行业顽疾。
监管之刀即将落下。2026年8月1日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手出台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下称“个贷新规”)明令,所有从事个人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都必须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以便借款人充分了解融资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年化水平、收取主体、违约责任等信息。这意味着个人贷款领域拒绝各种暗箱费用。个人借款成本将是一本明白账。
个贷新规正式实施进入倒计时,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及其合作机构准备情况如何?哪些机构已率先发布?新规将对个人贷款行业产生哪些影响?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就此对包括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助贷平台、小额贷款公司在内的100家代表性机构的官网、App或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等信息披露渠道进行了摸查。结果显示,截至7月24日,仅有13%的被调研机构按照个贷新规要求公布或等同于公布了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其中,仅中邮消费金融公司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发布了《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其他12家均以公布利率政策或收费标准等方式,实质上披露了其综合融资成本。
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在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可能向贷款人或其合作机构缴纳的担保费或增信服务费是否有明确披露要求。其中,代表监管方向的中邮消费金融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明确要求予以披露,其他12家机构仅承诺“本机构不收取任何贷款合同以外的费用,且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公司、个人代理收取合同所列费用之外的代办费、中介费等任何费用”。
在回应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时,多家被调研机构均表示将“坚决拥护、严格落实”个贷新规规定,同步推进制度、流程、披露等方面的系统升级与调试,确保新规生效前正式上线。
个贷新规是否能促进借款成本下降?天府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曾刚接受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时认为,个贷新规更多是让借款人看清费用构成——原来分散在担保费、服务费、会员费里的隐性成本,将被迫合并计入年化利率并公开展示。这将对长期依靠“拆分收费”而变相突破24%红线的机构形成挤压效应,短期内确实可能倒逼部分产品价格下探。如果机构继续贴着24%上限定价,只是把原来隐藏的成本摆到台面上,借款人实际支付的总额未必减少。
借款人须亲签明示表
个人借款时,需要签署一份怎样的明示表?换言之,个贷新规要求各机构公开明示的综合融资成本表到底长什么样?
在2026年3月发布个贷新规时,人行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问中明确,“为推进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的规范性操作,我们组织制作了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样表,以及线上消费场景下分期付款页面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样例”。然而,此后4个多月的过渡期,这份备受关注的明示样表始终未见正式披露。
直至7月23日,中邮消费金融公司的一份公告,才让这份明示样表的内容和形式公之于众。中邮消费金融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时确认,该公司发布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与监管部门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样表“设计基本一致”,并将作为与借款人所签贷款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借款人亲自签名。

中邮消费金融公司发布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从中邮消费金融公司的公告看,该明示表的名称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而非其他名称。明示表内容首先是对借款人的一段提醒文字,要求借款人“在勾选/同意本明示表前,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笔贷款的本金金额、各融资成本项目、收取方式、年化水平、收取标准、收取主体、违约责任等信息”,并以加粗字体提醒借款人“您的勾选/点击同意或确认等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本明示表全部内容”。
在接下来的表格中,贷款人不仅要披露本笔贷款的本金、贷款利息的收取方式、年化利率和收取主体,还要披露该笔贷款“增信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年化利率和收取主体。在此基础上,综合披露该笔贷款在正常履约情况下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
表格后半部分还需明示,在贷款违约情况下,借款人可能面临的或有成本,包括提前还款违约金、逾期罚息、挪用罚息三类,以及各自的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
在表格下方,中邮消费金融公司还列明五条“重要提示”,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承诺该公司及其合作机构“不再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且“借款人承担的综合年化融资成本不超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上限”;如还有其他支出,“请审慎对待并确认与本笔贷款不相关”。
中邮消费金融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贯彻个贷新规要求,该公司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从制度、流程、披露三方面推进全面升级。在7月23日正式印发《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并向社会公告的同时,同步修订贷款协议及内部配套制度,优化产品管理、服务价格、合作机构管理等制度体系;在业务流程与信息披露方面,升级全渠道业务前端展示,增设明示表展示节点,覆盖现金贷与场景消费类产品,严格对标监管规范执行,通过线上弹窗展示、强制阅读等方式确保客户清晰知悉各项费用明细。同时,统一息费核算口径,贷款利息及各类费用全部归集展示、标准化折算年化综合成本,确保信息披露清晰透明。
银行公示者寥若晨星
个贷新规正式施行日已逼近。各金融机构是否公示了《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202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调研团队对100家代表性机构的官网、App或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等信息披露渠道进行了摸查。其中,包括31家商业银行(含全部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和广东本地部分区域性银行)、31家消费金融公司、30家从事个人贷款业务的互联网平台和8家具有实业背景的小额贷款公司。

摸查结果显示,仅有中邮消费金融公司严格按个贷新规要求披露了《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另有11家消费金融公司和1家互联网平台通过不同方式实质公布了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实质性披露综合融资成本的机构占比仅13%。
截至7月24日,31家被摸查的商业银行官网尚无一家公示综合融资成本。具体而言,商业银行目前仅对其个人贷款产品相关的利息收取方式和年化利率进行公示。实际业务中,部分个人贷款业务(如不动产按揭贷款)流程中,大多包括对借款人的增信或担保措施,相关业务费用则由借款人承担,并与贷款人认可的合作机构签署合同。
若按个贷新规要求,这些担保或增信服务费用虽非贷款人直接收取,但却是借款人获得贷款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必要前置条件,因此也应纳入个人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中,并由贷款人向借款人主动明示。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摸查31家银行数百种个人贷款产品的公开信息发现,仅有宁波银行一款线上信用贷款产品明确标示了年化综合融资成本。
商业银行并非不愿执行个贷新规,更多还在准备中。总部位于上海的一家被摸查银行接受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时表示,个贷新规发布后,该行已成立专项小组对全部个贷产品现状进行排查。目前,该行已明确线上线下不同产品的融资产品表样,线上渠道按照监管要求开发线上表样,设置强制阅读时间,并主动开发系统中计算融资成本的功能;线下渠道培训分支行表样填写规范和客户告知的流程要求。该行表示,将按要求在官网公示各类产品的融资成本上限,同时开发利率变动同步给客户发送短信提醒的功能;并按照新规要求规范合作机构管理。
互金平台尚无“吃螃蟹者”
较之银行繁杂的业务品类,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作为主责主业的消费金融公司行动更为积极。截至7月24日,31家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中,已有12家公示或实质公示了综合融资成本。从实际摸查情况看,除中邮消费金融公司外,其他11家消费金融公司并未单独披露《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而是在其收费政策、服务项目及价目公告等信息披露时,顺带披露该公司个贷产品综合融资成本的区间或上限。
19家消费金融公司尚未披露《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注册地位于重庆的某头部消费金融公司在回应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时称,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将按期进行规范展示。该公司相关产品条线也均表示,目前对应新规的工作都在筹备中,将按期进行展示。
30家从事个人贷款业务的互联网平台和8家具有实业背景的小额贷款公司尚无“吃螃蟹者”。从实质性披露角度看,仅维信金科在其年报中披露了包括利息和信用增进担保费用在内的综合融资成本年化利率区间。2家已在境外上市的头部平台机构在接受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时均坚称,将“坚决拥护、严格落实”,并围绕8月1日施行,稳步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在美国上市的某大型平台机构表示,已完成系统升级改造,目前正逐步落地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公示,确保新发放贷款严格落实公示要求。
另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平台机构则表示,已成立由合规、产品、技术、法务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专班,加速推进系统改造工作,包括开发“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弹窗展示、强制阅读时间控制及年化内部收益率法折算等关键功能模块,目前已进入联调测试阶段,并将在规定生效前正式上线。
打开黑箱而非直接压价
个人贷款息费成为明牌之后,个人借款成本是否会下降?
上述13家实质性披露综合融资成本区间的消费金融公司中,仅有锦城消费金融公司和盛银消费金融公司的部分个人贷款产品融合融资成本年化利率上限低于20%,其余非银机构的个人贷款融资成本上限披露值均贴近或达到24%的监管上限。
从贷款机构角度而言,新规对个人贷款行业的影响主要在于合规与透明。“对于合作贷款(助贷)业务模式而言,贷款人对合作机构管理更为严格,对营销获客、担保增信等合作机构的合规审查与日常管理将进一步收紧,对违规违约行为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将依约终止合作、依法追偿损失。”上述在香港上市的互联网平台机构有关负责人表示,“合作成本结构更趋透明,新规推动息费项目‘应示尽示’,对合作机构变相增信收费、不规范通道类业务形成有效约束,长期看有利于行业回归本源、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单纯依赖高息覆盖获客成本的模式将难以为继。”上述香港上市的互联网平台机构有关负责人预判,“这将倒逼行业通过提升风控能力、深化场景服务获取优质客户。整体而言,新规短期内对行业展业节奏会产生一定影响,但中长期有助于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上述总部位于上海的被调研银行有关人士也称,个贷新规施行后,银行产品定价更加透明,部分综合融资成本高的产品需重新定价。合作机构将更加规范,行业将从营销驱动转向成本与风控驱动。
曾刚则表示,新规要求明示综合融资成本,本质是打开一个“黑箱”,但它规范的是信息披露方式,而非直接压低价格本身。“目前24%这条红线已在助贷新规中被明确为司法保护和监管容忍的上限,多数机构早已把定价卡在这条线附近。”他指出,“个贷新规更多是让借款人看清费用构成——原来分散在担保费、服务费、会员费里的隐性成本,将被迫合并计入年化利率并公开展示。这种透明化会对那些长期靠‘拆分收费’变相突破24%红线的机构形成挤压效应,短期内确实可能倒逼部分产品价格下探。如果机构继续贴着24%上限定价,只是把原来隐藏的成本摆到台面上,借款人实际支付的总额未必减少。”
他建议,监管机构后续应通过比价机制、市场竞争和执法力度,把上限本身变成动态压缩的目标,而不只是一条静态红线,达到真正降低贷款成本的效果。
针对性包装的中介
借款人的综合融资成本能否下降,还取决于贷款人在贷中审批和贷后管理方面的成本能否有效下降。
广东某国有大行个人金融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时的观点颇有代表性。他表示,近年来,国有大行一直在强调个人贷款业务去中介化。核心痛点在于中介把客户与银行隔开,这导致银行对信贷质量的控制难度加大,个人贷款业务的成本难以压降。
“市场上一直存在一种现象,一些个人直接找银行申请贷款难以获批,但找中介机构进行一番包装后,反而有机会获得贷款。”他表示,“现象背后,不是银行不愿意放贷,而是不敢放贷。”他解释,因为每一种贷款产品都有自身明确的门槛要求,银行必须为每一笔贷款的安全负责,因此银行要做的是向真正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但在现实操作中,大量出现借款人通过中介的针对性包装,比如虚增收入、虚增现金流、虚设办公地址、虚增用工社保记录等手段,使原本不具备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审批过关”的情况,而这些个人贷款一旦发放就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也对个人贷款市场产生了“劣币驱除良币”的不良影响。
他认为,从个人贷款市场的资金供给端而言,个贷新规施行是拨乱反正、恢复市场“借款人据实申请——贷款人据实放款——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贷款人压降成本”的正向循环的重要一步。他据此建议,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对接政府机构,通过更多的大数据来多方印证借款人的真实情况,同时金融机构也要加强自身的风控能力建设,特别是批量授信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借助AI技术更好鉴别借款人贷款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更有效维护贷款本金安全并压降贷款成本。
定价自由与透明度
调研还发现,在个贷新规施行前,包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平台和小额贷款公司在内的个人贷款行业主体,均将差异化、个性化定价作为对外宣称的主要定价方式;部分机构甚至将其视为商业机密不予公开披露,仅表示具体贷款利率“与客户协商确定”或“结合本行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或仅表示“以最终与客户签署的合同及借据为准”,缺乏透明度。
个贷新规施行后,个贷行业透明度与行业主体的个性化经营之间是否产生新矛盾?
曾刚认为,这一矛盾真实存在,但并非不可调和。“金融机构基于风险定价的逻辑,对不同信用等级、还款能力的客户给出不同利率,本身是合理的风险管理工具。机构也确有理由担心,过度公开定价模型会被同业套利或被借款人利用信息差‘钻空子’。”他表示,“新规要求披露的是‘综合融资成本’这一结果性数字,而非底层的风控模型、评分卡权重或算法参数,二者其实处于不同层次——机构完全可以在不泄露定价机密的前提下,把最终成本讲清楚。”
实际业务中,真正的矛盾往往出在执行环节:一些机构以“商业机密”为由,把本该属于消费者知情权范畴的费用结构也一并模糊化,这才是新规试图纠正的边界。换言之,个性化定价的自由和成本披露的透明度并不天然冲突,冲突更多来自部分机构主观上不愿把这条边界划清楚。
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