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家公司暴露ESG风险,携程集团涉两大垄断行为被罚51.79亿|善择ESG风险跟踪第148期
责任编辑:邹力
2026年7月第4周,107家上市公司曝光风险事件146起,风险指数120.00,其中治理风险占46.3%,环境风险占7.7%,社会风险占46.0%。司尔特ESG风险级别达到IV级。携程集团涉两大垄断行为被罚51.79亿、华之杰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被罚96万等重大风险事件值得关注。
7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包括三项措施:责令携程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处以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7.5%的罚款,计35.21亿元,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这是中国在线旅游行业反垄断第一案,也是平台经济领域首次同时适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三种处罚措施的案件。7.5%的罚款比例超过此前阿里的4%和美团的3%,处罚力度空前。
案件源于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收到大量关于携程涉嫌垄断的举报,2026年1月正式立案调查,专案组奔赴十余省调查取证,历经五个多月查清事实。调查显示,携程2020年以来在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垄断行为集中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携程以给予最多流量倾斜为激励,诱导优质酒店选择“特牌”,要求其线上房源全部在携程平台销售,不得与竞争性平台合作。该行为垄断了行业主要的优质酒店资源,严重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侵害了“特牌”酒店商家跨平台自主经营权,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
二是携程强制要求跨平台经营的酒店给予“全网最低价”——“金牌”酒店价格比其他平台低20元或5%以上,“无牌”酒店价格不高于其他平台,并利用技术手段比对,一旦发现酒店价格高于其他平台,即通过“调价助手”等技术工具将价格调至全网最低,并实施限制流量、“摘牌”、扣除订单储备金等惩罚措施。该行为使其他平台难以与携程开展有效竞争,剥夺了“金牌”“无牌”酒店商家自主定价权,挤压实体酒店利润空间,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
上述风险事件释放了多重监管信号。其一,常态化监管不存在行业例外,在线旅游平台服务作为平台经济的重要细分领域,统一适用反垄断法治规则。其二,技术手段不能成为垄断行为的“挡箭牌”——携程利用“调价助手”等技术工具实施违法行为,说明技术的复杂性不会成为监管盲区。其三,变相独家合作同样构成违法,激励性、惩罚性措施等隐蔽手段仍在反垄断执法约束范畴之内。
对互联网平台企业而言,流量不能成为限制竞争的手段,算法不能异化为剥夺商家自主权的工具。平台经济的本质是连接与协同,价值在于通过开放生态赋能中小企业、服务广大消费者,绝不允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他性行为。当前中国已构建起“事前合规引导、事中常态化监管、事后依法惩戒”的全链条监管机制。平台企业应将反垄断合规融入日常经营,从“价格战”转向“价值战”,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校对:赵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