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3.23亿人老去,法律能否成为最后的依靠?
96岁文盲老人刘贵琴订立代书遗嘱,约定财产由女儿继承。因老人未亲笔签名(仅捺手印),且见证人为亲属,被其他继承人以“形式要件不全、见证人有利害关系”为由诉至法院,主张遗嘱无效。
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的蒋女士去世后,遗产处理遇到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90多岁的顾阿婆一直未婚无子女,多年来与兄弟姐妹也无往来,考虑到照护问题,她打算去住养老院,然而却无人签字办理手续。顾阿婆找到居委会,但居委会也不清楚如何办理。
这些个体故事,拼凑出的是一幅日益清晰的图景:当3.23亿人——占全国总人口23%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同时老去,他们所遭遇的困境早已超越了“老有所养”的物质层面,正在向法律权利的每一个毛细血管渗透。
2026年7月31日,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第二届老年人法律保障论坛”上,四十余位法学学者、法律实务界代表聚在一起。他们讨论的不是抽象的法条,而是一个个具体的问题:一个老人能否在意识清醒时,自己决定失能后谁来监护自己?当数字时代的浪潮席卷而来,那些不会用手机的老人,他们的权益由谁来守护?
一项“落不了地”的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是民法典编纂的参与者之一。他在论坛上系统梳理了意定监护制度——这是一项允许成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以书面形式预先确定自己未来监护人的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杨立新
2017年民法总则正式实施后,这项最初为老年人设计的制度,适用群体扩展到了所有成年人。2019年,南方周末曾报道,意定监护甚至被一些同性伴侣当作“生死协议”,用以打破血缘与婚姻关系的束缚。
但杨立新在论坛上直言:制度有了,落地却远远不够。他提出,未来必须明确服务收费机制与监督人制度。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秘书长陈洪忠说得更直接:“现代意定监护制度体现了对个体自主权的尊重,但目前落地案例极少。”
为什么会这样?检索公开报道可以发现,意定监护在实践中面临多重障碍:相关法律规范尚不健全,监护人、被监护人、监督人的权利义务指向不够明确;公众对意定监护的知晓率偏低,不少人将其与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混为一谈;民政、街道、法院等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
当老年人遇上数字时代

北京大学教授马忆南
北京大学教授马忆南在论坛上提出了另一个维度的忧虑。她指出,涉老纠纷已从传统的家庭继承,向网络消费、数据权益等新型领域蔓延。
这不是杞人忧天。有全国人大代表在调研中发现,48.9%的老年租客在租房过程中遭遇过被拒,其中“年龄过大”是首要因素。而就在论坛举办前不久,民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政策在加速,但法律保障的缺口依然明显。
马忆南呼吁律师群体将意定监护、老年人数字纠纷等新兴领域纳入服务版图。这背后是一个更深层的命题:在老龄化与数字化叠加的时代,法律如何不让老年人成为“双重弱势群体”?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刘建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刘建在论坛上给出了一个法理层面的回答:老年人社会优待的本质不是赋予特权,而是给予倾斜保护。
一家律所的十二年
这场论坛的主办方,是一家只专注于遗产继承领域的精品律所——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二年来,他们累计办理了超过一万件继承家事案件。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主任杨志峥律师
律所主任杨志峥在致辞中说了一句话:“法律服务的价值,从不只体现在胜诉判决上,更源于客户的托付与信任。”
这不是一句漂亮话。当3.23亿老年人面对的是一个日益复杂的法律世界,当意定监护这样充满人文关怀的制度迟迟无法落地,当数字鸿沟将越来越多的老人推向权益的边缘,法律界需要的不仅是胜诉率,更是一种把法律“翻译”成老百姓听得懂的话的能力。
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主编刘培根在论坛上提到一个词——“翻译”。让法律知识走出法庭、走进千家万户,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感受到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
尾声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桂客学院院长刘桂明
论坛闭幕时,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刘桂明说了一段话:“专业不是挂在墙上的证书,制度不是写在纸上的问题。”
这话说得朴素,却切中了要害。意定监护写进了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修订了多次,但法律从纸面走进现实,需要的远不止是立法者的笔。
2026年1月1日起,上海开始试行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同月,“乐龄安心守护计划”在北京落地,为空巢独居老人提供“意定监护+遗产管理+权益保障”一站式服务。
改变正在发生,但远远不够。当3.23亿人老去,法律能否成为他们最后的依靠?答案不在法条里,在每一个制度落地的细节里,在每一次把法律“翻译”给老人听的对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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