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网暴”下定义:谁在煽风点火?谁在推波助澜?
此前,网络暴力并非一个法律术语。征求意见稿拟在法律层面明确“网络暴力”的定义,这是中国首次法定化“网络暴力”的定义。
如今网暴形态也在发生变化。过去较为典型的网络暴力,是有人发起,其他人跟进,大量用户集中对某个人侮辱谩骂、造谣诽谤,治理时也会区分“煽风点火者”和“推波助澜者”的不同责任。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26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视觉中国|供图)
互联网的出现,加速了信息传播。但也滋生了更多的暴力、歧视和仇恨。地域、爱好、性别,就连发色,在网络世界都能成为口诛笔伐的对象。
如今,一部旨在预防和惩治网暴的法律正在征求意见。从网暴的定义、用户实名,到平台治理、算法推荐和AI生成内容,再到法律责任。这是网络暴力治理首次被系统纳入一部专门法律。
这部法律由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但面对已经渗入日常网络生活的暴力,仅靠一部法律,够吗?
什么是网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共七章六十条,主要涉及网暴定义、平台责任、政府治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赵宏认为,总体上,征求意见稿将此前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文件中的网暴治理措施进一步集中起来,相当于“单独做一个法律规范、政策性的宣誓”。同时,征求意见稿也回应了算法推荐、人工智能生成网暴信息、“开盒”等近年来出现或受到关注的问题。
此前,网络暴力并非一个法律术语。征求意见稿拟在法律层面明确“网络暴力”的定义,这是中国首次法定化“网络暴力”的定义。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二条,网络暴力是指通过网络,对个人、组织“集中或者持续实施”的侵害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活动。
具体包括集中发布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动对立、威逼胁迫、歧视偏见等信息,违法集中发布他人个人信息,以及持续进行网络恐吓、网络骚扰等。
长期代理网络暴力案件的律师郑晶晶注意到,这一定义有几个变化。一是网暴对象不再局限于个人,而是扩大至组织,企业、学校、医院等也被纳入保护范围;二是以“集中或者持续实施”作为认定网络暴力的重要条件,以此区别于一般的网络纠纷。
在明确哪些行为属于网暴外,征求意见稿也进一步划定了法律适用的范围。
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规定,境外组织、个人针对中国境内实施网络暴力活动的,也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责。
对这条规定涉及的问题,郑晶晶就遇到过。按照她过去的办案经验,如果侵权账号绑定的是境内手机号,即便手机号并非实际使用者本人所有,进入诉讼程序后,通常能通过法院协查,沿着注册信息寻找账号背后的真实使用者。
麻烦出现在一些用境外手机号或境外邮箱注册的账号上。郑晶晶发现,一些实施网络暴力的人可能已经有意识地通过黑产购买境外手机号或邮箱,进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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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