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 别把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优待,仅放到“应届”上

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求职者人人都是“大学生”的时代,还强调“大学毕业生就业”,已经失去意义。关注所有劳动者、所有青年就业,其实就是关注“大学生就业”。应该给所有青年平等的就业环境。

责任编辑:辛省志

2026年9月2日,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宇股份”)举办网络业绩说明会。针对近期引发关注的用工事件舆情,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回应称,企业高度重视此次舆情,已公开发布致歉信说明事件真实情况,目前正在政府部门指导下妥善落实相关措施。

此前,针对该企业解聘107名刚入职一个月的应届毕业生,当地政府部门已于8月25日做出通报,指该企业与部分应届毕业生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过程中存在“方法简单生硬、缺乏充分有效沟通”等问题,企业已对人力资源总监作出停职处理。8月27日,该公司发布致歉信,承诺向相关毕业生即时发放3个月求职生活补贴,如11月底前仍未就业再给予6个月工资补偿。(详见《上市公司批量解约应届生:“我们成了零经验的社招人员”》)

但政府部门的通报与企业的致歉,均未有效平息舆情,这起事件仍在发酵。究其根源,除了企业解聘处置不当外,更深层次的原因,或是这批被解聘的应届毕业生,经此折腾,失去了“应届毕业生”这一身份,影响他们的后续就业选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订立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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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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